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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精讲第一章公司法第十节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5日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1、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我国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从世界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来看,限制人数的最高限是通例,而对股东人数的下限是否作规定就差别较大。目前,越来越多国家的公司法放弃对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两人投资组成这一下限的限制,而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性。我国现行公司法也采取了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政策,改变了原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规定。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公司区别于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本质特征,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兼有资合性的表现。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是仅对股东而言的,不是指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而言,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3、设立手续和公司机关简易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手续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手续相比,较为简单。一般由全体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各自认缴出资额,即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机关也较为简单,不一定都要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我国公司法第51、52条就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则不需要设立股东会。采集者退散

  4、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非常重要,因此,法律对股东转让出资往往作出较严格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5、公司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属于中小规模的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其在组织与经营上具有封闭性或非公开性。

  除严格限制股东对外转让出资这一点体现了公司的封闭性外,还体现在以下两点:

  (1)设立程序不公开;

  (2)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向社会公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股东的人数和资格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我国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这表明,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最少为1个。此种情形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公司的资本

  1、注册资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须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2、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依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有:

  (1)货币;

  (2)实物;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3)知识产权;

  (4)土地使用权。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可以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清,也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次缴清。如果是在公司成立后分次缴清,则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3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股东应当按期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4、出资程序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考试大论坛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缴资时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当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5)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章程源:www.examda.com

  有关公司章程参见本章第二节之二“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设立的其他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需要具备上述三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公司名称;

  2、有公司的组织机构;

  3、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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