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中国法律史

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笔记第二章第二节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5日

三、美国宪法

(一)   宪法的制定

1.1787年以前联邦宪法性文件:

《独立宣言》:《独立宣言》是1776年7月4日制定的。《宣言》的内容主要有三点:第一,宣告天赋人权原则;第二,宣告人民主权原则;第三,宣告独立,成立共和国。马克思称之为第一个人权宣言。它为以后诞生的美国宪法奠定了政治基础。

《邦联条例》: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通称《邦联条例》)。它是1787年美国宪法生效前一直起作用的宪法性文件。

2.1787年美国宪法--1787年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于915日通过,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宪法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与修正案

宪法的构成

序言和7条条文组成,序言不是宪法条文的组成内容,不能被引用。

宪法的主要内容

1.规定美国是一个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的共和国;

2.国家权力的分配采取立法、行政和司法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授予各州权利,联邦最高法院有司法审查权;

3.宪法增修采取修正案方式并规定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程序;

4.强调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以及缔结的条约是全国最高法律;

5.宪法本身的批准问题。

宪法修正案

1.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权利法案);

2.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

3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

 


下列有关美国法的历史地位的何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A.美国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

B.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赎刑制度

C.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

D.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答 案】B

【详 解】

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而非赎刑制度。赎刑制度,在中国古代就早已存在,并不是美国首创的制度。


四、英美司法制度

院组织

英国法院组织

高级法院、低级法院(按层次分)

高级法院(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其中: (a) 上议院(由大法官、前任大法官和法律贵族组成):实际上的最高法院,但可上诉到这里的案件极少;

(b)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并非民刑案件的最高审级;

民事法院、刑事法院

按案件审理性质。

英国普通法院、衡平法院长期并存,1875年统一。

美国法院组织

双轨制,两套系统:

A;联邦法院:最高法院(其判决对全国一切法院均有约束力)、联邦上诉法院、联邦地区法院。;B:州法院:最高法院(州的最高一级法院)、地区法院(正式的初审法院)、治安法院(基层法院)

 

(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审查、裁决违宪的司法制度

1、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

2、源于1803年的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3、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经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三) 陪审制度(陪审团)——发源于英国、并在历史上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象征的制度

1、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在此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

2、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消,重新组织陪审团陪审。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