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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的五大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8日

  [例]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 )(2002年卷一20题)

  A.二级识别 B.识别 C.法律适用 D.先决问题

  [答案]B。

  (三)外国法的查明

  1.概念

  所谓外国法的查明,又称“外国法内容的确定”。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又称为“外国法内容的证明”。它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为了适用该外国法,通过某种方式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的行为。

  2.各国查明外国法的一般方法

  (1)当事人举证;

  (2)审案法官依职权查明;

  (3)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有协助义务;

  3.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途径的规定

  《民通意见》第193条的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例]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 )(2003年卷一61题)

  A.由当事人提供B.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C.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答案]A、B、C、D。

  4.无法查明时怎么办

  (1)多数国家以法院地法(内国法)取代应适用的外国法。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请求。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

  关键是我国的做法:无法查明时适用我国法。

  [例]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什么?( )(1999年卷一11题)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答案]B。

  5.外国法错误适用时怎么办

  将外国法视为事实问题的国家通常不允许上诉,将外国法视为法律问题的国家通常允许上诉,我国允许上诉(无论是适用我国冲突规范本身的错误还是外国实体法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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