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 共50分。
1.关于刑法的解释及其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对刑法进行立法解释
B.论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以及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C.文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 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D.将“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限制解释为“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抢劫银行的办公用品的,则不属于抢劫银行”是论理解 释
【答案】D
【解析】具有法律解释权力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现有的立法解释也都是全国人大 常委会作出的。
2.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
A.犯罪中止既可以存在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犯罪的实行阶段
B.犯罪行为归于未遂之后,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C.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D.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结果构成犯罪既遂的,应当减轻处罚
【答案】D
【解析】既遂之后不可能成立中止,D项明显错误。其他选项的表述均正确。
3.甲在偏僻的乡间小路上运输毒品,乙见状上前实施抢劫,甲用暴力加以反抗致乙死 亡,甲的行为( ) 。
A.因为运输毒品属于犯罪行为,甲对乙的侵害加以反抗不是为了维护合法利益,所以 不成立正当防卫
B.是故意伤害行为
C.是正当防卫
D.是紧急避险
【答案】C
【解析】人身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受保护的,都是合法的,尤其是对人身进行暴力犯 罪,可以采取特殊正当防卫,本题就属这种情况。保护非法权益不是正当防卫。本题如果仅 仅是抢夺毒品,而没有危及人身安全就不能算正当防卫。
4.李鑫是15岁的中学生,爱好集邮却没有资金。一日,李鑫在邮票市场上认识一个集 邮爱好者王达。王达告诉他刘某家中有几张珍贵的邮票,并唆使他去偷出来。当晚,李鑫潜 入刘某家中,偷到邮票后,发现家中只有刘某14岁的女儿正在熟睡,遂将其强奸。对李鑫、 王达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
A.李鑫不应负刑事责任
B.对王达免除刑事责任
C.王达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重处罚
D.对李鑫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王达应从重处罚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 责任。”李鑫虽然只有15岁,但是强奸刘某女儿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第3款规定:“已 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鑫应当从轻或者减 2 轻处罚。王达教唆李鑫去偷邮票,构成共同犯罪。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 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因 此,对于王达,“应当”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
5.张某出于勒索钱财的目的,从幼儿园将一房地产开发商刘某的儿子刘甲骗走,但张 某写给刘某让他交钱赎人的信由于地址错误没有寄到,无法进行勒索。张某嫌成天照管孩子 吃喝太烦,就将刘甲带到异地以3000元卖掉。对张某应当如何处理( ) 。
A.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B.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答案】A
【解析】张某利用刘某对刘甲安危的忧虑,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将刘甲绑架,构成绑架 罪;后来又出于出卖的目的将刘甲卖掉,构成拐卖儿童罪。属于另起犯意,而非牵连犯,应 数罪并罚。尽管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也包括绑架行为,但由于张某一开始并不是以 出卖的目的,所以不能以拐卖儿童罪一罪论处。
6.下列案件中,何种情况属于自首?( )
A.甲犯杀人罪以后到公安局自首,后来害怕被判处死刑,在被公安局关押期间逃跑, 不久被公安局抓获,又再次承认自己的杀人罪行
B.乙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与不少女孩约会并强奸之,在一次犯罪过程中被抓获,审问 时主动交代了以前的强奸罪行3起
C.丙、丁系兄弟,二人共同抢劫了一辆出租车并将司机杀死。此案被定为特大案件, 公安局长表示一定要侦破。丙丁二人分别逃亡,在逃亡途中丙自首。为了保护兄弟,丙交代 了所有的罪行,一人承担全部罪责
D.戊系一名17岁的中学生,利用网络技术将学校的档案材料改得一塌糊涂,还侵入当 地银行系统,将银行巨款转到自己的帐户之下。其父知道以后,将戊痛打一顿,并捆绑至公 安局,戊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答案】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 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与自首不同的是坦白,自动投案如 实交代罪行是自首,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罪行是坦白。因此,A项中甲的行为不是自首。此 外,特殊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交代的罪行是否是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是不同 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同种罪行的只能是坦白。B项中乙交代的都是强奸罪行,不构成自首。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 知道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道的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够认定为自首。 C项中丙没有供述丁的犯罪行为,不构成自首。自首的方式包括多种。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 主动,而是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友主动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应当 视为自动投案。
8.甲系某国有公司干部,2005年2月被公司委派到该国有公司参股的某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公务。 2006年3月,中国证券市场行情看涨,甲遂挪用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60万元, 用于炒股。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27 1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构成贪污罪;其他公 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单位财物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该“利用职务之便”,通常是 具有对财物“管理性”职务的便利,不包括纯劳务性工作的便利。在本案之中,范某等人不 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只是属于临时劳务人员,利用工作上的方便,故 只构成盗窃罪。根据第 270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 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侵占罪,本案的情形显然不属于该条规定的犯罪。
9.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___起计算?死 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___起 计算?( )
A.判决公布之日;判决执行之日
B.判决确定之日;判决执行之日
C.判决确定之日;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
D.判决公布之日;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17.下列应该认定为赌博罪的有: ()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5 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 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某被虐待,杀死丈夫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中发现有人密谋杀死看守越狱, 就悄悄报告7管教人员,从而将打算进行犯罪的人捕获,人民法院认为赵某杀死其丈夫的手 段过于残忍,不同意对其适用减刑
B.乙某被羁押3个月后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后在监狱中表现非常良好,人民法院裁 定减刑为有期徒刑,并将其以前被羁押的时间抵扣减刑后的有期徒刑刑期
C.丙某被假释后舍己救人,在抗洪救灾中抢救75人,人民法院没有对其适用减刑
D.丁某犯有盗窃罪,在1997年12月27日执行完3年的有期徒刑,2001年11月9日 因为抢劫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但在行刑期问劳动时跳到江水中救两名落水儿童,人民法 院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裁定适用假释
【答案】C
【解析】A项中的行为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 8条的规定应当减刑, 所以错误。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18条的规定,只有有期徒刑的减刑中才将犯罪人审前羁押的时问折抵刑期。C项,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假释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再减刑。D项,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权批准的特殊情况的减刑,不包括该条第2款规定的累犯等 情形。
11.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 避并经检察长同意。 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 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
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
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决定
【答案】D
【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或 者第29条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查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12.某市民政局干部刘某将上级拨付的救济款 50万元,挪用于自己买卖股票。半年后 刘某害怕事发入狱,将手中股票抛出后,携款潜逃。刘某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 )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贪污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C
【解析】刘某挪用救济款50万元用作营利性活动——买卖股票且数额巨大,已构成挪 用特定款物罪;但刘某携款逃跑导致其犯罪目的由非法占用转化为非法占有,则定贪污罪。
13.某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但在缓刑考验期后才被发现,且未过追诉时效,下列做 法哪种是正确的?( )
A.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B.撤销缓刑,将前罪与后罪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C.对后罪处以刑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D.对前罪仍适用缓刑,后罪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因缓刑并未实际执行刑罚,而是暂缓刑罚执行,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即 不再执行刑罚。考\试\大\整理\但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撤销缓刑,前后罪并罚。
14.下列情形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有( ) 。
A.甲遗弃被抚养人,情节恶劣的
B.乙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
C.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D.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答案】C
【解析】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只有五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侵占罪和暴力干涉婚 姻自由罪。其中侵占罪是绝对的亲告罪。遗弃罪不是亲告罪。故A项不当选。 《刑法》第246 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 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根据本条规定,C项正确。 《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 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 2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本条规定,D项错误。 《刑法》 第2 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 款罪, 致使被害人重伤、 死亡的,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 告诉的才处理。 ” 根据本条规定,B项不正确。 15.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仿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 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 “盗版光盘无价值。 ”对钱某骗取光盘 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C.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未遂
D.钱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答案】B
【解析】 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 骗取音像中心VCD光盘的行为属于“明 5 知是伪造、变造支票而使用”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例,根据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对钱某应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应以是否骗得财物为既 遂、未遂的标准,因此钱某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虽然赃物估价部门认为“盗版光盘无价 值”,但对于某音像中心和钱某来说,则并非如此,一方损失了3.5万元的货物,另一方获 得了3.5万元的货物,因此诈骗行为已告既遂。
16.某单位司机甲同乙、丙二人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 至一市场附近时,甲由于过度疲劳致精力不集中,将前方一骑自行车的丁撞倒,甲刹车不住 致使车从丁身上压过,造成丁当场死亡。甲为逃避责任,不听乙、丙二人劝告,驾车逃走; 由于其慌不择路,在行至集贸市场时,又将一妇女撞死。某甲构成何罪?( )
A.第一、第二次撞死人,均为交通肇事罪
B.第一次为交通肇事罪,第二次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第一次为交通肇事罪,第二次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D.第一次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次为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解析】甲为逃跑在集贸市场高速行驶,危害了公共安全,对不特定的人的健康和生命 构成威胁。
17.甲某身为铁路派出所民警遇到其友乙某,乙某告知因犯杀人罪正在受到追捕。甲某 给乙某1000元,将乙某送上火车。追捕乙某的公安人员赶到,甲某上前搭讪,故意延误追 捕者时间,使乙某逃脱。甲某行为构成( ) 。
A.窝藏罪
B.包庇罪
C.徇私枉法罪
D.私放在押人员罪
【答案】A
【解析】乙某不是在押人员,所以甲某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 所以不属于徇私枉法罪;凡是资助罪犯逃匿的,通常定窝藏罪;而包庇只包括,为罪犯作假 证明的或者有关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参见第 362条。
18.丁某欠甲某现金3万元,甲某多次向丁某索要,但丁某以种种借口拖延不还。甲某 遂与他人将丁某骗到其亲戚家一空屋内关押起来,使用暴力方法逼其还债,致使丁某左眼伤 残,丧失视力。甲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非法拘禁罪
B.故意伤害罪
C.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D.绑架罪
【答案】B
【解析】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重伤的只定故意伤害一罪。
19.下列情形中,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是( ) 。
A.某村民委员会主任雷某将上级春节时慰问贫困地区的一台彩色电视机私自变卖,把 所得款项用于归还村委会成员欠饭店的吃喝账
B.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位高级办公楼,被境 外媒体报道后,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
C.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本单位投 资期货交易,当年赢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置防汛物资
D.某县民政局干部齐某将上级拨付的5万元扶贫专用款挪用于本人购置新房,1年以 后,齐某凑齐5万元归还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273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 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界定了特定款 物的外延。A项中的电视机系慰问品,不是特定款物;C项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不构成本罪;D项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而构成挪用公款罪。 2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3条和《刑诉解释》第5条。97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删 去了原法关于“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规定。
21.下列情形构成诈骗罪的是( ) 。
A.甲某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 额较大的
B.甲某得知本厂业务员乙某要去送人造金刚石,萌发非法占有念头。预先准备好一袋 河砂,以备调换金刚石之用。第二日,甲某受厂办指派,驾驶面包车送乙某携金刚石到火车 站。在乙某吃饭之际,甲某提出到远处修车。乙某要求跟车同往,甲某婉言拒绝,并表示一 定保证车上金刚石的安全。 乙某信以为真, 一再嘱托看好货物之后。 允许甲某将车开走修理。 甲某乘机打开封装的纸箱,用砂子调换出金刚石
C.甲某雇乙某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乙某谎称车胎漏气骗甲某下车观看, 甲某下车后,乙某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
D.甲某与乙某同住一集体宿舍,知道乙某信用卡的密码。某日甲某一人在宿舍时发现 乙某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甲某捡起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万元现金后,又将 信用卡放到原处
【答案】A
【解析】A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盗接、盗用他人的电话线电话号码并使用的,构成盗 窃罪;使用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骗取入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构成诈骗罪。B应 当认定为盗窃罪,本案中甲虽然使用欺骗的手段,但并未构成正式交付、保管关系,仍是趁 机从中窃取,故应为盗窃罪。C应当认定为抢夺罪。抢夺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的主要区 别在于是否使用抢夺的手段,而诈骗罪与他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获得被害人的交付。D应 当认定为盗窃罪。但如果不是在房间内捡到,而是在其他公共场所捡到信用卡后盗用的,构 成信用卡诈骗罪;另外,盗窃信用卡后并使用的,构成牵连犯,以盗窃罪从一重罪论处。
22.某区人民法院对王某诽谤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开庭审理后,自诉人丁某要求 撤回告诉。经审查后,自诉人撤诉确属自愿,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中止审理
B.不准撤回自诉,继续审理
C.决定转为普通程序
D.准许撤回自诉,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 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④依照刑法告诉才 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刑诉解释》第198条规定:“对于自诉 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 罪,自诉人在审理过程中要求撤诉,且经审查确属自愿,区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被害人撤诉, 裁定终止审理。本题应当选择D项。
23.涉嫌杀人的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考\试大\整理\住同一小区的黄女士在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时 说:由于她在某次与习某一起过夜时,听习某讲了他如何杀害被害人的事情。对于黄女士向 公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属于( ) 。
A.案件线索,而不是证据
B.原始证据
C.书证
D.直接证据
【答案】D
【解析】刑事证据基本理论。首先,这段话肯定是证据,是证人证言而不是书证;是传 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其次,这段话既指出了发生了犯罪、杀人,又指出了谁是实施者, 因此,是直接证据。
2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这类自诉案件( ) 。
A.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可以由被害人自主选择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直接受 理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六机关规定》第4条。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 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案件,在法庭调查中要涉及到质证的问题,对此,下述说法 中正确的是:
A.由法庭向当事人出示物证
B.由审判人员向被告人出示物证
C.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物证
D.由公诉人、辩护人向当事人出示物证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7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 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 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