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要对制度性的法条给予重视。同时还需要注意历次宪法,由其是最近一次宪法修改的内容、比较。2004年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考察概率极大。
组织法涉及一系列法条,由于内容繁多而分值又不对等,所以建议以教材为复习重点,而不是大量看法条。
选举法主要有《全国人大选举法》和《地方人大选举法》,可以通过制表来达到复习目的,但也不赞成牵涉过多精力。(每年必考,但最多2分)
《立法法》在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的考试中均有涉及,属于比较重要的法条,建议采用制作表格方式进行复习。
法制史(10分左右)
2003年司法考试新增法制史,所以没有已往的经验借鉴。建议以当年的教材为准。
2003年的教材中,中法史与外法史的比重大致为7:3。中法史中,古代法制史的内容与近代法制史的内容比重也大致为7:3;外法史相对比较简单。但考试中没有体现教材中的比例,中国近代法制史的考题占了不少比例。
个人认为法制史的复习最好利用最后两个月左右时间强记(因人而异)。由于法制史题目基本就是考察记忆,所以分数应该力争拿全。
经济法(平均分值20分)
经济法分值基本稳定在20分左右,其所涉及的法律也将近有二十多个。建议以熟读教材为复习方法,不要通过看法条复习。经济法主要涉及竞争法、消费者权益法、财税法、劳动法、金融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法。
竞争法由三个法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拍卖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熟悉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是客观题,所以不用死记硬背,只要熟读即可。能够判断哪些情况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可以了。
《招投标法》主要熟悉:1、哪些项目必须招投标;2、招投标与一般合同订立的区别;3、招投标过程中,具体步骤的法律定性(例如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是承诺等)
《拍卖法》主要熟悉:1、拍卖企业设立的特别规定;2、拍卖与一般买卖的区别;3、拍卖的一般规则(例如价高者得、底价条款等);4、拍卖的特殊规则(例如不保证条款及其限制等)
消费者权益法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产品质量法》组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熟悉消费者权利,以及哪些情况适用“退一赔一”。需要注意“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对“退一赔一”原则的扩大运用:《消法》规定欺诈时适用,最高院的意见中将恶意违约也作为可以适用的情况。
《产品质量法》注意和民法规定的民事责任进行比较,不是非常重要。
财税法由税法、《会计法》、《审计法》组成
税法是财税法中的重点。主要是熟悉一些税种,三种流转税(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企有特别规定)等。了解三种流转税的差异;个人所得税不同的缴纳比例;企业所得税,特别是外企所得税的缴纳比例。税法一般会考2-3分,但非常复杂(CPA考试中税法是独立的一门考试),所以不赞成耗费太多精力时间。
《会计法》、《审计法》不重要,建议大胆放弃。
《劳动法》是经济法中较为重要的部分,曾经在第四卷中考过一道7分的案例题。劳动法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劳动合同和劳动基准法。
劳动合同主要熟悉:1、劳动合同应包括的条款;2、劳动合同无效的条款;3、集体劳动合同;4、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等等。
劳动基准法主要涉及劳动保障问题,例如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加班时间、加班报酬等等。劳动争议的处理要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结合复习。
金融法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法》。金融法相对不是很重要,建议放弃。
《商业银行法》注意:1、不同规模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金数额;2、银行间拆借等制度;3、银行的接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