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备考攻略

司法考试复习重点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3日

4、 比较受关注的罪名,例如贪污贿赂犯罪等;

5、 分则不同于总则规定的罪名,例如非法拘禁又有其它犯罪的;

6、 类罪名,例如走私罪、诈骗罪,基本只是犯罪手段不同,可以一并复习掌握;

7、 牵涉过多数字的罪名,如果不具有以上所列情况,则属于不重要,例如盗伐林木。

《刑事诉讼法》的复习建议以指定教材为主。由于刑诉法的司法解释非常繁多,所以建议看他人整理的重点法条(网上比较多,本人没有整理)。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均不重要,如果万一考试涉及到,那么猜也可以猜得出。

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

1、 管辖。立案管辖中数个部门均有管辖权的处理,审判管辖中数个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处理,管辖权的变动;

2、 辩护人。律师和普通辩护人权限的差别,指定辩护的适用;

3、 刑事证据。与民事诉讼证据的差异;

4、 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差别、适用情况、期限、执行机关等;

5、 侦察、起诉、审判。 每个程序“打开”、“关闭”的条件、标志性文件、期限;

6、 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死刑复核程序。各程序的效果,各程序之间的衔接;程序间的反复如何处理(例如发回重审);

7、 当事人自认。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中,被告人自认的处理,有专门的两个司法解释;

8、 各司法机关职责权限(太简单了,属于常识类型了)。

行政法(包括行政诉讼法)大致可分为两大部分进行复习:行政法基本理论和具体的行政法律。行政法近年来变化非常大,而且有加强的趋势,建议以当年的指定教材为准。行政法基本理论的复习以指定教材为主,具体行政法律结合教材与法条进行复习。

行政法基本理论:

1、 行政法主体,由其是行政主体(需和立法法相结合);

2、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003年指定教材按照是否可诉来区分,非常清楚;

3、 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不同种类、执行机关;

具体行政法律:(建议围绕重点法条展开,但下列的法条全部加起来也不算很多……自己看着办了。什么?很多?……同学,你还没有习惯司法考试的强度)

1、 行政处罚法

2、 行政复议法

3、 行政诉讼法

4、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差别规定

5、 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不同的程序,赔偿计算标准

6、 2004年新增的行政许可法。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