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篇主要介绍继承的种类、遗产的特点、继承权的丧失\接受和放弃等知识点,因为容易混淆,大家要重点记忆。
关于继承的种类和法律关系,这些知识点容易混淆
01 继承种类★★★
分类 内容
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
2、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继承地位
1、本位继承:继承人基于自己的地位,按照自己原本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
2、代位继承:原本应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时,由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地位继承遗产的继承;
3、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应得遗产份额转由其本人的继承人继承。
【注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区别在于,转继承中继承行为发生了两次。
02 遗产的特点★★★★
1、时间上的限定性—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内容上的财产性—遗产仅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
3、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必须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财产;
4、性质上的合法性—只有依法可以由自然人拥有的合法财产才属遗产。
03 继承权的丧失、接受和放弃的法律规定
1、继承权的丧失的原因(5种)★★★★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2、继承权的丧失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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