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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 2024年中级社会工作师《中级法规》第十章考点(分值3-6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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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中级社会工作师《中级法规》第十章考点(分值3-6分)

    第十章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本章分值占比3-6分。本章的内容及考点分布较少,随着近两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慈善法》和《志愿服务条例》的出台,考生还是要重视。尤其慈善法,每年都有超纲题。

    考点:公益信托的设立与终止

    1、设立

    (1)信托设立的一般性规定。

    主要包括: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有确定的信托财产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并应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信托

    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书面文件的载明事项:①信托目的②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③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④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

    况⑤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2)对公益慈善信托设立的特别规定

    “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

    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2、终止

    (1)信托终止的一般性规定

    ①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②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③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④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⑤信托被撤销;⑥信托被解除。

    (2)对公益信托终止的特别规定。受托人应当于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终止事由和终止日期报告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公

    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作出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应当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

    公告。

    2023年经典考题

    1、根据《慈善法》,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慈善信托的(  )所在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A.委托人

    B.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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