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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第二章社会政策的运行

来源:233网校 2014年7月7日
第一节 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 
一、社会政策的主体 
1、社会政策主体的定义:直接或间接参与社会政策制定、
实施和评估过程的个人、团体和组织。 
2、社会政策主体的类型 
 (1) 直接主体: 
  立法机关: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任务是立法; 
  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及其各级政府,主要任务是实施和参与制定社会政策; 
  执政党: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是直接主体的核心力量。  
(2) 间接主体: 
  利益集团:是指具有共同观念和利益的群体。有一是对社会政策的制定施加影响; 
  公民:宪法赋予其权利驾驭社会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 
  其他政党:通过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方式代表不同阶层参与制定社会政策。  
3、社会政策主体的特点 
(1) 主动性:生产社会政策,所以具有积极和主动性; 
(2) 多元性:直接和间接主体,不是一元的,制定过程
发挥不同作用; 
(3) 权威性:相对于社会政策对象而言,声音更有分量。  
4、社会政策主体的角色 
(1) 政策的制定者:直接和间接参与制定; 
(2) 政策的实施者:执行和配合实施; 
(3) 政策的评估者:自我评价和发出自己的声音; 
(4) 政策的调整着:调整社会政策; 
(5) 资源的提供者:政府财政支持和利益集团的财力配合。  
二、社会政策的对象 
1、社会政策对象的定义:社会政策的目标所指,实施受众和接受者。 
2、社会政策对象的类型
(1) 普遍性对象:惠及全体国民,当涉及 “底线公平”表现,如某些发达国家提供的免费医疗,教育等; 
(2) 选择性对象:惠及部分国民  
3、社会政策对象的特点 
(1)被动性:只能接受已有的社会政策产品,不能选择,只能间接通过参与制定; 
(2)差异性:对象有普遍性和选择性;统一政策得到的实惠也因人而异; 
(3)连带性:与社会问题和需要联系在一起是他们成为对象的原因。  
4、社会政策对象的角色 
(1)政策的诉求者:对象会向社会提出自己的问题和需要; 
(2)政策的接受者:扮演接受者,或得利或损害; 
(3)信息的提供者:对社会政策的体验和评价。  
三、社会政策的资源 
1、 内容 
  是指社会政策过程所需的物质或有形的基础,其内容包括 :
 (1)人力:政府人员、服务机构人员、社工和政策研究者; 
 (2)物力: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设备等; 
 (3)财力:人头费、办公费和项目经费等。   
2、调动方式 
(1)人力的调动:组建队伍,包括专门人员和志愿者; 
(2)物力的调动:多种途径筹措; 
(3)财力的调动:征税、专项收费、社会保险费和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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