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执业药师>药事管理法规>药事管理与法规学习笔记

2007年执业药师考试考点汇总与解析-药事管理-药事管理法规(6)

来源:233网校 2007年8月21日

  ☆ ☆☆☆☆考点1:定点零售药店

  1.审查和确定的原则

  (1)保证医保用药的品种和质量。

  (2)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

  (3)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2.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2)遵守药品管理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3)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4)具备及时供应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5)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员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6)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制度,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3.外配处方管理

  (1)外配处方由定点医院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2)处方有药师审核签字,保存2年以上备查。

  (3)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4)外配处方应分别管理,单独建账。

  4.协议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

  (2)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 ☆☆☆☆考点1:适用范围、保护原则、分级及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1)单位适用于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单位。

  (2)个人适用于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个人。

  2.保护原则

  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3.分级[医学教育 网 搜集整理]

  4.管理办法

  (1)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2)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首先取得采药证,然后申请采伐证和狩猎证,方可采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考点1:广告准则

  1.广告不得有的情形

  (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6)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2.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的内容

  (1)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3)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

  (4)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3.药品广告内容

  (1)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2)应当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治疗药品广告必须注明:按医师处方购买使用。

  (3)《广告法》规定不得广告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 ☆☆☆考点2:发布广告前须审查的产品及法律责任

  1.发布广告前须审查的产品

  (1)药品广告

  (2)医疗器械广告

  (3)农药广告

  (4)兽药广告

  2.法律责任

  (1)广告中含有禁止性内容的:①处罚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②处罚内容: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 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①处罚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②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3)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广告的:①处罚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②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阅读

ִҵҩʦ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