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项目招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
(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
(3)招标项目的数量;
(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
(5)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2.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自2000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对强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的程序是:
1.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我们重点介绍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
(1)按照国家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建设部第89号令中指出,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