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三种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我国主要指年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对该合同予以追认,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的法定期限为1个月。法定代理人予以追认的,则合同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或表示不予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不生效。
2、无代理权人以他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这种行为包括三种情况: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无代理权人以他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合同法》同时规定,与无代理权的人签订合同的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或表示拒绝的,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不生效。
上述规定不包括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法》还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如果在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后取得了处分权,例如由于继承、买受、受赠等原因取得了该项财产的处分权,则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财产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三)无效合同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合同法》对采取欺诈、胁迫导致合同无效的行为,增加了限制性条件,即只有这类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才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及其特征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欠缺一定的生效条件,但当事人一方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这类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撤销权人。
(2)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有效。
(3)可撤销的合同一旦撤销自始无效。
2、构成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撒销其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胁迫的合同。
3、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对可撤销的合同依法享有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也归于消灭。
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是( )的合同。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订立时显失公平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答案:C
(五)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对因履行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而产生的财产后果应当依法进行如下处理:
(1)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其中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独立存在的有关( )的条款。
A.违约责任
B.履行期限和地点
C.解决争议方式
D.质量保修范围
答案:C
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