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投资层次由下而上确认各个企业的投资收益,完成企业个别会计报表的编制。
乙企业对丙企业的投资收益=200*30%=60万元;
甲企业对乙企业的投资收益=(600+60)*70%=462万元;
甲企业对丙企业的投资收益=200*40%=80万元。
2、根据合并范围内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完成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确认丙企业少数股东收益和权益数额最便捷的方法是将企业集团内部的投资收益和权益一并抵消。
①、借:股本 500万元
盈余公积 100万元
未分配利润 300万元(100+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丙)360万元(900*40%)
长期股权投资(乙→丙)270万元(900*30%)
少数股东权益 270万元(900*30%)
②、借:投资收益(甲→丙) 80万元
投资收益(乙→丙) 60万元
少数股东收益 60万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万元
贷:未分配利润 300万元
其他合并抵消与上述“母子孙股权结构”下的处理完全相同,不再赘述。
(二)乙企业对丙企业的持股比例为15%,合并会计报表应该如何编制呢?问题的关键在于乙企业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对丙企业的投资。
如果采用权益法,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思路与上述(一)相同。实际上集团的内部企业之间,多是上下游企业的关系。受集团人事安排或经营思路的影响,虽然投资比例在20%以下,但大多情况下投资企业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如果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可以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以甲、乙、丙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我们称之为“待调报表”);第二步是按乙企业对丙企业的投资比例调整“待调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收益”项目,完成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我们怎么来理解对少数股东权益和收益的调整呢?合并会计报表以甲、乙、丙三家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对这个会计主体而言,少数股东权益和收益的有两部分:一是乙企业权益和收益的30%,二是丙企业权益和收益的45%(1-40%-15%)。而我们按照第一个步骤完成的合并报表,将丙企业60%(1-40%)的所有者权益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60%的收益确认为“少数股东收益”。两者的差额为15%,其实就是乙企业对丙企业15%股权投资对应的权益和收益部分。所以对这部分权益和收益我们应予转回,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底稿上做调整抵消分录为:
1、对丙企业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