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日益活跃,特别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企业之间的股权关系越来越复杂。实务中,尤以多层控股方式形成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的现象最为普遍。多层控股形成的企业集团可分为“母子孙企业结构”与“母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控股结构”两种类型。
如图1,甲企业通过绝对控股企业(乙)间接持有丙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如图2,甲企业通过直接持有和经绝对控股企业(乙)间接持有两种投资方式合计持有丙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要求,丙企业应纳入甲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制度》并未对这种多层控股关系下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作出具体规定。本文试图对此进行阐述。
合并会计报表释义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定义,“合并会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报表。”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集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主体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并无独立法律地位。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财务信息仅具有经济意义而无法律效力,不能成为确认投资收益、进行利润分配的依据。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反映母公司控制的这个“利益共同体(企业集团)”的财务信息,以便使母公司的财务信息使用人对母公司有更深层的了解。
目前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既要披露母公司(上市公司本身)会计报表、又要披露合并会计报表(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编制)。由于合并会计报表将企业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收入和利润予以抵消,所以投资者可以通过将母公司会计报表与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比较分析、对投资企业(上市公司本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对合并会计报表性质的准确把握,是我们正确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
多层控股关系下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下面以上述图1、图2所示的股权结构为例,阐述多层控股关系下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2、假设股权投资均无“股权投资差额”;
3、假设企业间不存在内部交易和往来;
4、20X1年度甲、乙、丙企业分别实现利润(不包括股权投资收益)4,000万元、600万元和200万元。
5、假设本年度三家企业均不做利润分配处理。
一、母子孙企业股权结构下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假设甲、乙、丙三家企业股权关系如上述图1所示。则20X1年1月1日,乙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丙企业” 账面余额为420万元(700*60%)、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 账面余额为1890万元(2700*70%)。因甲企业间接持有丙企业60%的股权,丙企业应纳入甲企业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甲企业编制以甲、乙、丙三家企业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的合并会计报表可以分下面两个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