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关于存续期三年以上股份公 司会计报表差异的披露问题
对定向募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及其他存续期满三年的股份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的“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发行前三年公司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与申报公开发行股票的会计报表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应披露六个会计要素的差异及差异主要原因。并对上述差异的合理性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
十一、公路、桥梁类公司和房地产行业财务信息披露的特别要求
高速公路公司经营性公路会计处理方法的意见
1.公路资产性质的认定
2.高速公路公司的折旧方法
3.公路公司改制业务中应关注的重点
4.房地产行业财务信息披露的特殊规定
5.资产评估问题
6.贷款担保问题
7.关于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十二、编制盈利预测中应注意的问题
1.盈利预测正常增长幅度在20%以下,30%以上属不正常,在20%-30%的范围,则应有充分的理由。
2.盈利预测一般不能包括不确定的优惠和补贴,也不能包含新募集资金的利润。
3.在盈利预测编制说明中须披露公司与同行业已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资料。发行人应选择3-5家同行业已上市公司,以这些公司在本次发行前一年年报及当年中报的数据为基础,至少在生产能力、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关键生产设备的先进性、销售能力、销售收入、销售的地理分布、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毛利率、行业平均销售价格与毛利率等方面进行比较。
4.如果发行人的产品或劳务销售价格与毛利率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负责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应对发行人的盈利预测履行尽职核查,并对盈利预测可靠性作出说明。说明材料应作为盈利预测的附件补充到申请文件中。
5.全体董事应对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能完成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作出承诺。承诺函应作为盈利预测的附件补充到申请文件中。
十三、发行部财务审核的新动向和发审委对新股发行所特别关注的财务会计问题
(一)发行部财务审核的新动向
(二)发审委对新股发行所特别关注的财务会计问题
1.重要会计项目出现重大异常变动;
2.主要收入、成本、费用间明显缺乏合理的配比关系;
3.有关成本、费用明显低于相关资产的摊销;
4.会计报表之间缺乏合理的钩稽关系,或财务数据相互矛盾;
5.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是否与公司资产质量状况相符,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调节利润的情况;
6.公司非经营性项目赢利占当期利润比重较大;
7.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主要为债权形式或易货形式,公司性资产比重较大,存在过大的信用风险;
8.公司资产负债率接近70%的规定上限,且短期负债金额较大,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9.公司近期产品销售疲软,库存增加,应收帐款余额呈逐步增加趋势且账龄老化,同期公司营运资金减少或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现金主要靠短期借款支持;
10.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关联方或者无法说清与公司关系的一方;
11.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12.提供模拟财务报表的公司的模拟方法不合理(特别关注经过重组后的模拟);
13.验资报告所涉及的资本是否到位,相关产权转移手续是否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