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货款
(一)政府货款的概念与性质
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它是以国家政府的名义提供与接受的。政府贷款通常是在两国政治关系良好的基础一配合外交活动的一种重要经济手段,政治色彩较浓。
政府贷款是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的优惠性贷款,其赠与成价在25%以上。
(二)政府贷款的机构与条件
政府贷款是利用国家资金进行的借贷活动,一般由政府的财政部主管或通过财政部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办理。
政府贷款为低息或无息贷款,贷款期限较长,一般为20—30年。贷款期限在贷款协议中分为贷款使用期、贷款偿还期、贷款宽限期。
尽管政府贷款属低息或无息、长期的优惠性贷款,但其政治色彩较浓,服务于贷款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因此,政府贷款往往带有一些附加条件,主要有: 第一,借款国取得的贷款限于采购贷款国的货物。
第二,规定取得贷款国以公开国际招标方式,或者从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在内的发展援助委员会所确定的发展另家和地区的“合格资源国”采购使用贷款的商品。
第三,使用政府贷款时连带使用一定比例贷款国的出口信贷。
由此可见政府贷款具有二重性,即优惠性(利率低、期限长)与苛刻性(表现在附加条件上),有时苛刻的条件会抵消其优惠条件。因此,借贷国在利用政府贷款时,不能只见优惠性,而忽视其苛刻性。
三、国际金融组织信贷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性质及其使用条件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性质及其使用条件见表6—2(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及其经营范围的详细情况可参看第五节)。
表6—2 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性质及使用条件简表
注:(表91页)
(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利弊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优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贷款期限长,利率低,适用于扩展国内投资期限长、取得经济收益较慢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最为优惠;世界银行贷款虽收利息,期限亦较短,但与一般国际商业信贷条件相比仍属优惠,适合需要长期发展的电力、水利、交通设施等建设项目。
第二,有利于整体计划的拟订、发展与执行。国际金融组织对贷款计划的申请视其在借款国发展的优先性而决定核准与否,通常先派遗专家对借款国经济情况及贷款计划进行调查了解,并先协助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拟订整体计划,待可行性研究与经济价值评估满意后,方可核准贷放。计划招待期间还视情派员实地考察,考核进度情况,故有助于接受贷款国家整体计划的拟订、发展与执行。
第三,提高了私人企业在国际商业中的地位,有助于国际私人资金的流入。国际金融公司核贷或投资私人企业的标准颇为严格,故接受贷款企业在国际商业中的地位亦大为高,且受贷企业投资成功后,国际金融公司转让股权于其他外来投资者,可引导国外私人资金的流入。
第四,贷款采购可获得高品质的器材与设备。国际金融组织利用国际招标采购器材与设备,由于国际竞争的原因,采购的物资品质较高,价格亦较低廉。
但是,运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也有一些弊端。
第一,采购物资的决定权操之于人。货款采购物资的最后决定权,往往掌握在提供贷款的机构手中。外国投标商为争取得标权,也常常通过其本国在国际金融机构的理事,向受贷国提出异议或施加压力。
第二,贷款申请手续繁琐。每一计划自申请至核定需时至少一年,有关采购规范及招标手续仍须送国际金融组织事先审定,亦颇繁琐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