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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管理》听课笔记9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7日


  二、利润总额的核算

  (一)利润总额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企业在进行利润核算时,除了设置有关营业收入与成本费用科目外,还应设置“投资收益”、“应收补贴款”、“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本年利润”等科目。
(二)利润总额主要的账务处理

  形成利润的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投资净收益等主要内容,在前面的有关章节已作介绍,这里只就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加以说明。

  1.营业外收支的账务处理

  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收入,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清理”、“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时,应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企业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应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2.补贴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应收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收到补贴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期末,将“补贴收入”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结转后“补贴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

  企业本年度发生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由于上年账目已结清并已开立新账,不宜在上年的账簿上进行更改,为此,应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计入本年度的损益。

  4.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纳税所得计算出应交所得税时,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税金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所得税”科目应无余额。

  5.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或借方。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净利润,借方余额为亏损。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第十二章会计报表

  第一节会计报表概述

  会计报表是以表格形式综合反映企业一定时点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以及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编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发表的第1号概念公告--《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中提出:“编制财务报告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提供与做出企业和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

  为了保证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简洁、报送及时、手续完备。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时点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的编制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

  一、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和内容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包括表首标题、报表主体和注释三部分。表首标题列示资产负债表的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金额单位等;报表主体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年初数和期末数,是资产负债表的主要部分;注释则用于进一步说明报表的主要项目和编制基础。本章主要介绍报表主体部分。注释在下章讲。

  资产负债表的项目主要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资产类项目主要按流动性列示,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项目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负债项目一般按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分类分项列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长期负债主要有长期借款、应付债权、长期应付款等。所有者权益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供给、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列示。

  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第三节利润表

  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收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经营成果的报表。它的编制依据是“收入-费用=利润”这一会计恒等式。利润表常见的格式有两种:单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

  利润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中期财务报告时,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在编报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



  利润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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