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
1.外国甲公司和中国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设立后,出现了以下问题:
(1)外方合营者未经中方合营者同意,决定将自己持有合营企业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中方得知后,表示反对。
(2)中方认为合营企业应设总会计师,但外方投资者不同意。
(3)该公司共有7名董事,经外方A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董事会上外方投资者提出将合营企业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方案,方案要点是:变更后外方合作者在前4年先行收回投资,每年固定收回投资12万美元;该部分支出列入合作企业的每年生产成本。并规定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但中方合作者要给予外方合作者15万元的残值补偿。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外方合营者向丙公司转让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方投资者不同意设总会计师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外方投资者提出的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方案是否合法?
2.2009年11月,甲国有企业拟利用德国乙公司的投资将其全资拥有的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丙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在与乙公司协商后,拟订的有关改组方案中有关要点如下:
(1)改组前的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甲企业拟将丙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45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
(2)丙公司改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7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3800万美元。
(3)改组后,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4)在乙公司支付购买金达到控股比例时,由乙公司取得丙公司的决策权,并将其在丙公司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乙公司的财务报表。
要求: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改组后,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在乙公司支付购买金达到控股比例之前时,能否取得丙公司的决策权,并将其在丙公司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乙公司的财务报表?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