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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法》第五章高频考点练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0月23日
导读: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10月25、26日举行。为了帮助大家巩固考点知识,提高备考效率,233网校整理了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之《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高频考点相关习题,供考生考前测试。
  多项选择题
  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委托李某保管,李某却将电脑卖给知情的王某,张某得知后要求取回自己的电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可以向法院请求取回自己的电脑,由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由李某承担
  B、张某不可以向法院请求取回电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李某承担
  C、王某将电脑还给张某并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李某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C
  【知 识 点】本题考核点的是买卖合同的概念及效力。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张某享有电脑的所有权,所以可以请求法院取回自己的电脑,对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由李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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