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2005年考题)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
C.清算组要求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债权人会议的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试题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采取破产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保全措施的有()。(2005年考题)
A.通知破产企业自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B.通知破产企业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C.要求破产企业全体职工保护好企业财产
D.通知破产企业的开户银行停办破产企业清偿债务的结算业务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破产保全。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自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还应及时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办理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结算业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向破产企业全体职工发布公告,要求他们保护好企业财产。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允许的,但在清算组成立前应当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
【试题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企业进行整顿,并应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整顿方案。下列各项中,属于整顿方案内容的有()。(2005年考题)
A.对企业达到破产界限原因的分析
B.整顿的期限和目标
C.清偿债务的办法
D.扭亏增盈的办法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和解整顿的提出。提出整顿申请,应向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提交整顿方案,方案中不包括清偿债务的办法。
【试题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同时应发布公告。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告内容的有()。(2005年考题)
A.破产企业的名称、住所
B.破产企业亏损、资产负债状况
C.宣告企业破产的日期
D.宣告企业破产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破产宣告。宣告企业破产的公告应具有下列内容:(1)破产企业的名称、住所地址;(2)企业亏损、资产负债状况;(3)宣告企业破产的理由和法律根据;(4)宣告企业破产的日期;(5)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的保护。
(三)判断题
【试题1】在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中,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对债务人所作的减免债务,效力不及于其保证人,保证人仍应按照原来债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2003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和解协议的效力。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无效。
【试题2】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已由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继续破产程序。()(2005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和解协议及其效力。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时,应报人民法院审查认可。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认可,作出中止破产程序的裁定,并且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