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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整理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辅导(二)

来源:233网校 2007年4月18日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论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为()
(A)、合伙企业是非法人型的契约式企业
(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C)、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不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

2、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的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则不再清偿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A)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入伙的新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D)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出资设立达利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推举张某为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故李某和和王某决定开除张某。在对张某作出除名处理时,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是()。
(A)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张某
(B)除名决议自李某和王某共同作出之日起生效
(C)除名决议自张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D)张某如果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赵、钱、孙、李四人成立一合伙企业,赵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赵急需用钱,A借给赵5000元钱,赵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A,此行为的处理办法是()。
(A)如果钱、孙、李三个合伙人同意,赵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钱、孙、李三个合伙人不同意,赵的质押行为无效
(C)如果钱、孙、李三个合伙人不同意,赵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
(D)赵的质押行为给钱、孙、李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6、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按照出资比例,以各自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对这一约定理解不正确的有()。
(A)合伙人只按出资比例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B)合伙人对超出出资比例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C)债权人只能根据合伙协议按比例向合伙人追索债务
(D)合伙协议规定的债务承担比例对债权人无约束力,而仅对合伙人之间有约束力

7、甲、乙、丙三人经营合伙企业,后甲因故退伙,合伙企业在甲退伙前欠他人债务5000元,在甲退伙后又欠他人债务10000元,甲对这两笔债务的处理方法有()。
(A)甲已经退伙,对合伙企业债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B)甲对其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C)甲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D)甲是否承担责任视在退伙协议中的约定

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有()。
(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9、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
(A)个人丧失清偿能力(B)未履行出资义务
(C)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D)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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