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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第8章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2日
(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1、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3、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十四、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一般由行纪人自行负担。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
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五、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考生应注意:《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以案例题的要求来掌握。
历年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中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2007年)
A.甲将一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B.甲乙签订一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C.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选项A中,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也有明确的约定,因此属于定期租赁合同。选项BCD均属于不定期租赁。
2.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2007年)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时间。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2007年)
A.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C.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的范围。选项A属于无效合同;选项B属于有效合同;选项C属于无效合同;选项D是属于可撤销合同。
4.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2007年)
A.5月1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诺期限的计算。根据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题中,由于信件的落款中未载明日期,那么应该按照“邮戳”日期作为承诺的开始时间。
5.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2004年)
A.3月8日
B.3月10日
C.3月11日
D.3月12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所谓“到达”并不是指承诺一定到达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承诺只要送达到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
6.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5年)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息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7.2004年8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8月2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货物。乙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至8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货物,但8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部分货物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间是( )。(2006年)
A. 8月10日
B. 8月20日
C. 8月25日
D. 8月30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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