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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班讲义(郭守杰)第一章

来源:东奥 2008年3月28日

(四)仲裁程序
1、仲裁庭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
2、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一般不公开进行。
3、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4、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解释】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五)仲裁裁决
1、仲裁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例题】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2005年)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答案】A
【解析】(1)形成2种不同意见: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形成3种不同意见):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仲裁裁决的撤销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解释】考生注意申请撤销的时间(注意单选题)、人民法院的限定条件。
【例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依法应当撤销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 )。(1999年)
A、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
B、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年内
C、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
D、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
【答案】C
4、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链接】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事项仲裁诉讼
是否采取级别管辖否是
是否采取地域管辖否是
是否公开进行否是
是否采取两审终审制度一裁终局两审终审制度

【例题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仲裁实行地域管辖
D、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
【答案】C
【解析】(1)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2)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例题2】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
C、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C
【解析】(1)选项B: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2)选项C: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3)选项D: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范围(重点)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1)不服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3)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解释】甲、乙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经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如果甲公司对调解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因为甲、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本质上是“民事纠纷”,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并非合同的当事人。
【例题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2年)
A、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B、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
C、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
D、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降职处分决定不服
【答案】D
【例题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6年)
A、某公司不服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某公司不服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
C、某公司不服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查封财产决定
D、某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单位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决定
【答案】D
【例题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7年)
A、郑某不服某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
B、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C、甲企业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
D、郑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答案】B
【解析】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的
【答案】ABC

2、行政复议申请
(1)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注意单选题)内提出。
(2)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3、行政复议机关
(1)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国家安全机关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李某对甲市A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
A、A区人民政府
B、甲市国家税务局
C、A区国家税务局
D、甲市人民政府
【答案】B
4、行政复议决定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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