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P15)
1、在税收领域,税收的征收行为是基础性的行为,而税收调控行为则是高层次的行为。
2、在金融领域,货币的发行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是基础性的行为;而通过货币市场调控金融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则是高层次的行为。
【解释】基础性的行为早已存在(货币的发行),随着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加强(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才使得调制行为更加突出了。而调制行为的实施必须有依托,它必须通过具体的基础性的行为才能实施(没有前面的货币发行,何来后面的调控数量),因此,在理论上才有了两类不同层次的行为。
六、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P16)
1、评价标准分为政治标准、经济标准、法律标准。法律评价的重心,是对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2、无论是调制行为还是对策行为,都涉及到合法性的问题,这既涉及形式上的合法性,也涉及实质上的合法性。
3、对于合法行为的肯定性评价,与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二者所产生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不同,因此,应当有效利用相关手段,去约束、引导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解释】对遵纪守法的老鼠授予荣誉称号、对偷吃粮食的老鼠就地正法,恩威并施,综合利用各自手段,去约束、引导老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