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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1)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月22日
导读: 导读:本资料是对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经济法概述”知识点的指导讲义。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

  1.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美国1890年通过的规范托拉斯行为的《谢尔曼法》、德国1896年通过的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2.任何国家,只要是搞现代市场经济,就离不开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就需要有相关的经济法规范。

  3.在我国,经济法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目前,经济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例题·分析题】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与经济有关的法,而与经济有关的法在古代社会就有,因此,经济法应当是很古老的。

  『正确答案』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并不是很古老的;经济法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市场经济进入到垄断阶段才产生的,并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在我国,经济法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因此,不能认为与经济有关的法都是经济法,也不能由此认为经济法是自古有之的。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所谓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2.所谓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例题·分析题】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它规范各种经济行为。

  『正确答案』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经济法并不是调整一切经济关系的法,它只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任何一个法律部门,无论多么重要,也都有自己的边界。经济法虽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门,但它主要调整两种社会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因而并不是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也不是规范各种经济行为。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等法律部门同样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这些法律部门都有其各自的职能和作用,不能互相替代。

  【例题·多选题】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B.经济法规范各个领域中的各种经济行为

  C.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的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D.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并不是调整一切经济关系的法,它只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所以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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