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1.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1)有损中国主权的;(2)违反中国法律的;(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4)造成环境污染的;(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2.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
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是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投资总额(美元) |
注册资本/投资总额 |
特殊规定 |
≤300万 |
>7/10 |
|
300万~1000万 |
>1/2 |
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
1000万~3000万 |
>2/5 |
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
>3000万 |
>1/3 |
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
3.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文件。
(2)审批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由审批机关发给批准证书。
(3)办理工商登记。合营企业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后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相关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1)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是外国合营者认缴出资的最低限额。对其最高限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2)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合营企业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合营企业章程,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登记手续。
(3)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相关考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由注册资本与借款构成。
【考题·判断题】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出资55%,乙出资45%;如果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 200万美元,则甲至少应出资275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225万美元。甲、乙双方的出资额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2006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根据现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 000万美元以上至3 000万美元(含3 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 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考题·单选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 80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额为5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方认缴出资最低限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7年考题)
A.外方至少应出资760万美元
B.外方至少应出资400万美元
C.外方至少应出资220万美元
D.外方至少应出资100万美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根据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1 000万美元以上至3 000万(含3 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本题中,投资总额为1 800万美元,且超过了1 250万美元,那么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 800×2/5=720(万美元),中方认缴的出资额为500万美元,那么外方认缴的出资额就是720-500=220(万美元)。
【考题·单选题】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 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注册资本至少应为( )万美元。(2008年考题)
A.120 B.210
C.480 D.5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在1 000万美元~1 25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