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1.会员大会是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证券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依照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连选连任。
2.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收集整理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5)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
(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是指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