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讲解八、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评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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