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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七章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6月13日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掌握
  (-)应税所得范围
  企业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2·单选题】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中所得来源确定的是(  )。
  A.提供劳务,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销售货物,按照卖方所在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购买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相关规定。选项B:销售货物,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选项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选项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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