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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预测试卷二

来源:233网校 2006年5月10日

五、综合题
[答案]
(1)①A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②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监事不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③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甲可以对转账支票的金额进行补记。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3)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4)定金合同有效。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案中,双方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于1月30日交付定金,合同标的额为230万元,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低于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定金合同从1月28日生效。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6)运费由B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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