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
1、某省税务机关对省会所在地的市税务局执法检查中,搜集到以下情况:
(1)甲公司于2002年4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于6月10日接税务机关通知,责令甲公司于6月20日之前办理税务登记。甲公司认为自己尚未开业,未予理睬。6月22日,税务机关提请工商管理机关吊销甲公司的营业执照。无奈,甲公司于6月23日补充完成税务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由于公司一直未经营,经董事长同意,将税务登记证转借给乙公司使用,被税务机关处以0.7万元的罚款。
(3)2002年9月18日甲公司正式经营,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产品,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03年3月15日,甲公司准备内部装修,申请停业登记时,税务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甲公司认为经营期不足一年,又未盈利,拒绝办理。
(5)2004年12月5日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再次检查时,重点进行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发现甲公司2004年9月份开出的发票存根联部分已销毁,同时发现甲公司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将部分货款提前转移到股东个人账户上,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经区分局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局长批准(局长在外地开会),书面通知甲公司开户银行冻结存款。
同时还发现甲公司在内部装修期间,一直未停止营业,但销售的产品收入一直未交税。税务机关要求其补交税款,该公司董事长以武力阻止,情节严重。有人认为构成偷税罪,有人认为构成抗税罪。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机关提请工商部门吊销甲公司营业执照是否正确?甲公司申请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2)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处以0.7万元的罚款是否正确?
(3)2002年9月,甲公司专用发票的使用是否正确?
(4)甲公司是否应办理2002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
(5)税务机关冻结甲公司银行存款的行为属于采取的什么措施?程序是否正确?甲公司发票存根联的保存是否正确?
(6)税务机关补征税款是否正确?甲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7)偷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何在?
2、中方甲公司与外方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协议规定:
(1)合营各方投资总额900万美元,成立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中,外方投入60万美元。
(2)合营中方一次交清出资,外方分期出资。外方的第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交清,外方的最后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4年内缴清。
(3)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
以上协议未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并要求予以改正,改正后方能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设立后,出现了以下问题:
①外方合营者未经中方合营者同意,决定将自己持有合营企业的股份转让给丙方。
②中方认为合营企业应设总会计师,但外方投资者不同意。
③
该公司共有7名董事,经董事长和A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共4人(含董事长)。会上一致同意修改合营企业的章程,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及列席会议的监事会主席签字。中方股东认为此次董事会会议无效。
(4)外方投资者提出将合营企业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变更后外方合作者在前4年先行收回投资,每年固定收回投资12万美元;该部分支出列入合作企业的每年生产成本。并规定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合作者要给予外方合作者15万元的残值补偿。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合营企业协议中有哪些内容不合符法律规定?
(2)分析说明合营企业的争议应如何解决?我国法律对这些争议是如何规定的?
(3)外方投资者提出的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条件是否合法?
五、计算题
(一)某企业属于大连市以石油化工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A、B、C、D四种产品,A、B、C三种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D适用产品13%的增值税税率,A产品适用45%的消费税税率,同时每箱还征收消费税0.2万元,B、C两产品均适用25%的消费税税率,D产品不交消费税,2004年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1月20日为生产产品进口物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买价900万元,关税30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
2、2月22日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买价200万元,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3、3月9日为生产B产品购入甲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材料已领用,增值税扣除凭证丢失。但运费发票未丢失,注明发生运费30万元。
4、3月27日购入无须安装的设备一台,专用发票注明买价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当月投入使用。
5、4月16日购进乙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500万,增值税85万元,其中40%的部分用于在建工种,60%用于产品生产。
6、7月3日购入甲设备,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万,增值税68万元,普通发票注明运费50万元,8月份安装完毕,投入使用。
7、本年生产并出售A产品800箱,每箱含增值税售价3.51万元,另外,每箱代有关部门收取行业基金0.234万元。
8、甲设备投入生产后,生产的B产品有500套对外出售,每套含增值税售价2.34万元,300套在建工程领用,每套成本0.4万元,200套送给社区服务中心。
9、生产的C、D两种产品对外出售,未能分开核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36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
(1)本年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本年销项税额;
(3)本年应交增值税;
(4)本年应交消费税。
(二)丙公司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上年发生亏损113.5万元尚未弥补,本年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产品销售收入9300万元,产品加工修理收入700万元
2、购买股票转让收益6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利息收入90万元,购买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3、全年发生销售费用240万元,其中销售回扣支出60万元。
4、发生职工工资支出及按实际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593.5万元。
5、全年产品销售成本及加工成本6140万元(不含工资费用支出),在建工程成本支出950万元。
6、全年借款利息支出330万元,其中包括年初为在建工程的借款1100万元,年利率10%,工程尚未完工,借款期2年。
7、全年发生招待费73万元,税收罚款支出25万元,诉讼费支出10万元,产品维修服务支出480万元,水电费19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00万元(其中职工个人住房折旧100万元)。担保损失130万元。
8、公司发生新技术开发费用支出260万元,上年支出为200万元;公司通过民政部门对外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直接对山区小学捐赠支出25万元。
9、企业1~11月份累计已预交所得税330万元,全年已交增值税520万元、消费税260万元,,营业税2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0万元。公司职工500人,当地税务机关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的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
(1)企业哪些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
(2)哪些支出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3)哪些费用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5)年终应补交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