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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资料:07会计中级经济法基础题五

来源:233网校 2007年5月8日

三、判断题

l.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不能清偿到斯债务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破产程序终结后,且未另外发现破产财产的,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


3.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不得抵销。()

4.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效力,如债务人不履行协议,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能请求人民法院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宣告其破产。()

5.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的,破产企业所承担的担保义务从债权申报期限或补充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6.银行、信用社的贷款在破产清偿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7.在整个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各种问题均以裁定方式解决。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可以上诉。()

8.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接受行政处分。()

9.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持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最多的债权人担任。()

lO.作为票据出票人的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付款人不知其破产事实而付款的,因此产生的债权身破产债权。()

11.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3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牧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1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管理人发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则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3.由于保证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属合同,因此当破产企业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和解协议规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一律减免20%时,债务人的保证人也应按和解协议的约定相应调整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14.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虽未履行保证责任,但也可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

15.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16.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1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1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8.破产法贯彻对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所欠职工工资和税款,均按同一比例予以清偿。()

1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20.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对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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