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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资料:07会计中级经济法基础题五

来源:233网校 2007年5月8日

四、综合题

1.某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4月5日,管理人查明:该企业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价值为250万元,其中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60万元。债权人甲的破产债权为56万元,其他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合计为110万元。由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企业与乙所签的一份合同,给乙造成了84万元的经济损失。该企业欠发职工工资55万元,欠交税金35万元。4月10日,管理人又查明:在人民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前3个月内,该企业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4月25日,该财产已全部追回。该企业破产费用共计3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
(2)计算该企业的破产债权的数额;
(3)说明本破产案件的清偿顺序;
(4)计算甲能获得清偿的数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紫竹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系一有限责任公司,其欠德胜煤炭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的煤炭款380万元,逾期后拖欠不还。煤炭公司经过调查后得知,水泥厂管理混乱,亏损严重,负债累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难以还款,便于2001年8月6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水泥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破产申请的条件,便依照法定程序裁定其进入破产程序。同时,人民法院组织指定了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水泥厂的总资产为24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180万元,长期投资120万元,固定资产1200万元,其他长期资产900万元。该厂的负债情况为:流动负债为18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为350万元,应交税款320万元,其他流动负
债1130万元;长期负债为800万元;负债合计为2600万元。
(2)在水泥厂的固定资产中,有8处房产,水泥厂均领有编号为第1至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其中第l、2、3号房产证所载明的房产已于2000年1月5日因民事诉讼而被法院扣押,但该3处房产又于2000年2月1日被水泥厂在向某工商银行借款15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此外,水泥厂将第4、5号房产证所载明的房产于2000年2月28日向某建设银行借款10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两处房产变现价值为150万元。
(3)在企业资产中,国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为750万元。清算组根据国家有关安置企业职工的政策计算认定,用于安置水泥厂职工的费用为600万元。
(4)水泥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万元。
要求:根据本例提供的条件,回答以下问题:
(1)水泥厂的资产应按何种顺序清偿债务?
(2)本案中的担保债权的数额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3)依照清偿顺序,煤炭公司分配的资产具体数额应为多少元(角、分省略)?

3.丽华家具厂多次被评为当地“财政支柱企业”。该厂自1995年开始,出现亏损,每况愈下。当地政府为使其扭亏为盈,在政策、财力、物力等方面一再给予扶持,但终因管理不善,产品缺乏创新,大量滞销,亏损额连年上升。2001年4月5日,丽华家具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审查,于4月29日受理此案,为了有效防止损失扩大,维护债权人利益,法院同时指定一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接管丽华家具厂。8月10日法院裁定宣告丽华家具厂破产。此时丽华家具厂的资产及债权为9687.5万元,债务为2713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0%,累计亏损达17447.1万元。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300万元,应交税金410.5万元。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破产费用250万元。该厂最大的债权人,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在丽华家具厂的债权总额(贷款额及利息)共计4896.2万元,用家具厂的一幢办公楼和一处库房作抵押,两处房产实际拍卖价值为3500万元。
丽华家具厂破产案件终结后3个月内,有债权人向法院提供材料证明:①丽华家具厂李厂长于2001年1月12日向永安木材厂公司王经理支付了一笔本应于5月12日到期的货款,数额为85万元;②丽华厂于2月10日向光亮油漆厂支付货款96万元,这批货款的到期日为2002年5月10日;3丽华厂与大发贸易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3月18日判决生效,要求大发贸易公司向丽华厂支付货款150万元,丽华厂在大发公司未自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求:按上述事实经过的顺序,回答以下问题:
(1)法院决定受理此案的裁定是否正确?
(2)债权人建设银行在破产裁定时实际获得的债权额是多少?
(3)对破产终结之后,债权人反映的丽华家具厂负责人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怎样处理?

4.某企业因资不抵债,拟向法院申请破产,后经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接管破产中的事务。该事务所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了解到:(1)该企业为原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2)该企业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150万元货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3)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一套设备作抵押,该设备价值800万元;(4)该企业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300万元的贷款作保证人,现乙公司尚未偿还该笔贷款;(5)该企业资不抵债已达3500万元。
问题:
(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由哪级法院受理?
(2)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该企业需准备提交哪些材料?
(3)甲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尚未审结的诉讼如何处理7
(4)工商银行的1200万元贷款如何处理?
(5)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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