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中国某公司拟与外国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企业总投资额如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360万美元,外方出资1 60万美元。各方出资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清。中外双方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2.外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只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政、税务机关即可。()
3.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4.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出席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外国合营者可以用劳务作价出资。()
5.合作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只能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分配利润方式分配收益。()
6.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7.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设立合作企业在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实缴的出资额之和。()
8.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必须在合营合同中订明。()
9.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部分出资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10.外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订适合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审、批机关备案。()
11.合营企业必须设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合营企业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账目,向董事会、总经理提出报告。()
12.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
13.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投资肯先行回收投资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延长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
14.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由投资总额和借款构成。()
15.在外资企业中,外国投资者如果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出资的,应当报审批机关同意,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6.根据有关规定,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外商投资项目是属于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