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举例:A(税率33%)向B(税率15%)企业投资,A占B企业20%的股权,
①其投资所得包含货币、非货币资产、B向A支付与经营无关的费用、转增资本
②若投资所得总共是85万,则需补缴税款,85/(1-15%)×(33%-15%)=18万
③若B向A企业分配设备,视为销售设备和分配利润来处理。
2.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税务处理(P194)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
(3)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举例:A企业向B投资,占B企业20%,同时向C企业投资,占C企业30%的股权,当A收回对B的投资,对B投资损失为80万元,而A对C的投资收益70万元,A企业可在税前扣除70万,剩下10万元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务处理(P194)
(1)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举例:企业A用设备投资B,先视为设备按照公允价值300万销售设备,再视为向B投资了300万,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果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以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若资产转让为3亿,则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当年可以按照60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P194)
(1)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举例:A企业将资产整体转让给B(买方),B支付现金200万,除此之外都是股权支付,B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股权的票面价值20%,若股权整个价值是2000万,则应小于股本的账面价值20%,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之后,A可以暂时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3)转让企业取得接受企业的股权的成本,应以其原持有的资产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不得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基础确定。
(4)接受企业接受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须以其在转让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
5.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P195)
(1)企业整体资产置换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按公允价值购买另一方全部资产的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举例:A企业和B企业整体资产置换,A企业的资产为3000万元,B企业的资产为3500万元,对A视为销售了3000万的资产,购买了B的3500万的资产。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500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500/3500〈25%,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
(2)如果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双方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
(七)特殊收入的处理
1.境外收入(P196)
(1)定率抵扣法
不区分免税和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例进行抵扣。
(2)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或地区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境外收入的处理程序:(1)单独计算国内收入的应纳所得税额;(2)如果境外适用税率低于33%,需将"税后"的境外所得还原成"税前"数据;用税前数据×"税率差",计算境外收入需要补缴的税款;(3)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境内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应补缴的税款。
【例题】某企业2006年来自境内的所得为1419万元,其中包括购买企业债券利息收入9万元,购买国债利息收入13万元;来自境外的所得为300万元,该所得已在境外按2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该企业采用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计算抵扣所得税,境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
(1)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1419-13)×33%=463.98(万元)
(2)境外所得应补缴所得税额=300/(l-25%)×(33%-25%)=32(万元)
(3)应纳所得税额:463.98+32=495.98(万元)
2.联营企业(P197)
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一律先就地缴纳所得税,然后再进行分配。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2)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3)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4)应补缴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举例:A企业(适用税率33%)从联营企业B(适用税率15%)分回税后利润85万元,B企业应补缴所得税=85÷(1-15%)×(33%-15%)=18万元。
【解释1】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比照联营企业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解释2】由于地区(指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税率差异,中方企业单位从中外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比照联营企业的规定,依法补税。
(八)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P202)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的办法。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是( )。(2003年)
A.按月征收B.按季计征,分月预缴C.按季征收 D.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
【答案】D
【例题2】我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属于( )。(2003年)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C.定额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答案】A
【例题3】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2003年)
A.独立建账 B.独立计算盈亏
C.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D.独立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答案】ABCD
【例题4】某公司因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其收入总额,被当地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2006年该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额为210万元,经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30%,则该公司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63 B.70 C.90 D.105
【答案】C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210/(1-0.3)×0.3=90万元。
【例题5】某小型企业2006年1月20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005年度取得收入总额150万元,发生的直接成本120万元、其他费用40万元,全年亏损1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其成本、费用无误,但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假定应税所得率为20%,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该小型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7.92万元 B.9.90万元 C.10.56万元 D.13.20万元
【答案】D
【解析】应纳企业所得税=(120+40)÷(1-20%)×20%×33%=13.20(万元)。
2.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的计算
(1)企业所得税按月(季)预缴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33%
(2)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的计算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3%
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12(或4)
3.申报纳税期限(P204)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解释】年度"纳税申报"的期限为45日,"汇算清缴"的期限为4个月。
【相关连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P203)
除经批准实行统一合并纳税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
【例5-5】某国有工业企业,共有职工280人,200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80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销售费用12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
(4)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向主管部门捐款70万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一老年服务机构捐款20万元,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5)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该企业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2005年当地政府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本题计算时不予考虑),全年直接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20万元,计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56万元;
(2)截至2005年底,已预缴所得税200万元。
(3)该企业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该企业对2005年度应纳所得税进行了如下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4600(产品销售收入)+400(其他业务收入)
-3800(产品销售成本)-14(营业税)-6(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20(销售费用)-28(财务费用)-232(管理费用)
-100(营业外支出)+17(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71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717×33%=236.61(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236.61-200=36.61(万元)
由于该企业发生重大人事变更,直至2006年2月20日,该企业才向税务机关报送了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计算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哪些错误之处?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2)计算该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的年得税税额,汇算清缴应补缴或退回的税款。
(3)该企业于2006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解析:
(1)该企业计算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有下列错误之处
①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标准。根据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1500×5‰+(4600+400-1500)×3‰=18(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18=12(万元)
②将向主管部门的捐款,以及交纳技术监督部门罚款在税前予以扣除不符合规定。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10=80(万元)
③未将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还原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1-15%)-17=3(万元)
④按实发工资在税前进行了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20-268.8=51.2(万元)
⑤按实际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前进行了扣除。
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268.8×(2%+14%+1.5%)=47.04(万元)
应调增应纳所得税额=56-47.04=8.96(万元)
(2)调整计算该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717+12+80+3+51.2+8.96=872.16(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872.16×33%=287.81(万元)
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已缴税款=20×15%=3(万元)
2005年度该企业应缴所得税额=287.81-3=284.81(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284.81-200=84.81(万元)
(3)该企业于2006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不符合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该企业于2月20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已超过了纳税申报期限
(5)业务招待费(P186)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含1500万元)的,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在1500万元以上的(不含1500万元)的,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该部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3‰。
举例:某企业2006年全年销售收入净额为2000万元,招待费支出12万元,其招待费的扣除标准=1500×0.5%+500×0.3%=9万元,应调增额=12-9=3(万元)。
【解释1】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解释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者从股份制企业分回的股息,不再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例题1】某公司2003年营业收入净额为1000万元,该公司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2004年)
A.15 B.10 C.5 D.3
【答案】C
【解析】可以抵扣的业务招待费=1000×5‰=5万元。
【例题2】某超市2005年度销售收入净额为8000万元,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该超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2006年)
A.40 B.35 C.27 D.24
【答案】C
【解析】业务招待费的准予扣除额=1500×5‰+(8000-1500)×3‰=27万元。
【例题3】某公司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2006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15 B.10 C.8.4 D.9
【答案】C
【解析】(1)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2)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1500×0.5%+300×0.3%=8.4万元。
(6)保险费用(P186)(P188)
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用包括:
①纳税人按规定上交保险公司或者劳动保险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
②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
③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④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照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险金。
【解释1】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险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
【解释2】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P186)
①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举例:A企业将设备经营出租给B企业,A属于出租方,B属于承租方,如果租期为1年,租金是30万元,因为经营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设备来由出租方来提折旧,承租方对这个设备是不能提折旧的,30万的租金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假如设备从2006年10月1日出租,0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30-30×3/12。
②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
举例:A企业从B企业购买一个设备,A向C公司融资,设备的原值400万,A和C在签订融资租赁合约定,A方每年向C支付100万元的租金,连续支付5年,5年后设备的所有权归A所有。A对设备提折旧,租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如果A在06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100万的租金税前扣除,调增额是100-400×(1-5%)/10。
【例题】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直接从企业收入总额中一次扣除。( )(2001年)
【答案】×
(8)坏账损失和坏账准备金(P187)
①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②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举例:企业在06年12月31日时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共2000万,该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是100万,调增额=100-2000×5‰=90(万元)
【例题】某企业(非保险企业)200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不得超过( )万元。
A.100 B.200 C.50 D.10
【答案】D
(9)会员费(P187)
①纳税人加入工商业联合会缴纳的会员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②纳税人按省级以上民政、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缴纳的会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在税前扣除。
(10)固定资产转让费用(P187)
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经审核后允许扣除。
(11)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P187)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12)汇兑损益
(13)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P187)
①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②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③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举例:
1.甲企业06年收入10000万,广告费1000万元,在计算利润总额时1000万元的广告费被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额是1000-10000×2%=800(万元)。
2.如果企业全年收入1亿,发生的广告费1000万,该企业是生产粮食类白酒的企业,广告费不能扣除,因此1000万的广告费要全额的调增。
3.如某制药企业06年收入1亿,发生广告费1000万,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额=10000-1000×8%=200(万元)。
④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收入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⑤对电信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主营业务收入的8.5%在企业所得税前合并计算扣除。
【解释】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例题1】某粮食类白酒企业2006年度发生广告费1000万元,销售收入8000万元。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广告费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B.不超过销售收入8%的,可据实扣除
C.不超过销售收入8.5%的,可据实扣除D.不得在税前扣除
【答案】D
【解析】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例题2】某企业2006年度的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发生业务宣传费2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06年度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宣传费为()万元。
A.40 B.60 C.9 D.10
【答案】D
【例题3】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销售收入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
【答案】×
【解析】超过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15)佣金(P188)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三)不得扣除项目(P188)
1.资本性支出。
举例:甲企业购进2000万的固定资产,借款2000万,发生的借款费用120万元,2000万是资本性支出不允许扣除,如9月1日结算投入使用,投产之前的借款费用计入资产成本,不允许扣除的,投产之后的借款费用是允许扣除的。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解释】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举例:甲企业被工商部门处理10万元的罚款,行政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被司法机关处于10万元的罚金,不允许扣除;税务机关对企业的10万元的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到期不还银行的钱,银行对企业罚息10万元,这是合同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性罚款,罚息允许在税前扣除。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各种赞助支出。
7.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8.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举例: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0万,企业C为其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A到期不能偿还,由担保人C偿还了1000万,在计算C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其担保支出是不允许税前扣除。
9.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以及税法规定可以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相关连接】"坏账准备金"可以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