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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练习题

来源:233网校 2009年3月11日
 三、判断题 设为首页

  1、甲、乙、丙三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200万元出资,乙以商标权评估作价50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权作价50万元和货币200万元出资,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是符合规定的。( )

  2、一个自然人和一个法人均可以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3、甲、乙、丙三人设立以商品批发为主兼营商业零售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

  4、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制定后,全体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名、盖章。 ( )

  5、经过股东会的同意,甲公司的董事可以为乙公司经营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 )

  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7、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 )

  8、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监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 )

  10、2003年5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三年期公司债券3200万元,二年期公司债券800万元。该公司截至到200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计划于2005年10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3200万元。( )

  11、某上市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当在15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12、某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以货币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50万元。该公司的这一出资方式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

  13、上市公司的监事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

  1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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