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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题及答案详解(9)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5日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为“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 [答案]D

[解析](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A错。(2)发生地震属于不可抗力,这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所以B错误。(3)申请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没有时间的限制,所以C错误。

3. [答案]D

[解析]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 [答案]B

[解析]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本题设立登记费=1000×0.8‰+9000×0.4‰=4.4万元。

5. [答案]D

[解析]A项的错误在于董事会表决的收购办公大楼之提案金额超标,已经超过了上市公司资产总额30%,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权表决。 B项错误,董事会表决的担保事项涉及股东A,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无权表决。根据公司法16条2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C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25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会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D项正确,股东A.C.E三人召开董事会,董事出席人数已过半数,故合法有效。董事会否决投资B.D二人出资的合伙企业也是正确的。根据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本条赋予了公司转投资的权利,但同时对公司转投资的对象进行了限制。

6. [答案]A

[解析]《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7.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8.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9. [答案]A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10. [答案]D

[解析]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因此,本题只有选项D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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