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月10日以A材料抵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 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0×17%) 37.40
营业外收入(300-220-37.40)42.6
借:其他业务成本 153.90
贷:原材料——A材料 (810×0.19) 153.90
借:存货跌价准备 (18.5×40%) 7.4
贷:其他业务成本 7.4
借:管理费用 3
贷:银行存款 3
(10)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出售的材料,应将材料成本与材料成本的估计售价确定的可变现净值相比计提。
A材料可变现净值=A材料售价-A材料销售费用及税金
=405×0.25-1.72
=101.25-1.72=99.53(万元)
A材料的账面成本=1550.93-769.50-384.75-153.90-153.90=88.88(万元)
材料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材料的成本,不应保留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 (18.5×20%) 3.7
贷:资产减值损失 3.7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74-37-18.5-7.4-7.4=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