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题二
1、东方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33%,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200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05年4月30日批准报出,汇算清缴日为2005年4月30日。该公司2004年度的一些交易和事项按以下所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后的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除以下事项外,无其他特别的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2004年和2005年度发生的一些交易和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1)2004年1月1日,东方公司将其闲置不用的办公楼委托甲公司经营。该办公楼2004年年初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按托管协议规定,该办公楼委托经营期为3年,每年实现的损益均由甲公司承担或享有,甲公司每年支付给东方公司委托经营收益200万元。假定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3%。2004年,甲公司未实施任何出租或其他实质性的经营管理行为。甲公司系东方公司的联营企业。
2004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协议如期收到委托经营收益200万元,已存入银行。东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99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101
(2)2004年11月25日,东方公司与W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东方公司向企业销售D电子设备1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100万元,每台销售成本为80万元。
11月28日,东方公司又与W企业就该D电子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东方公司应在2005年3月31日前以每台102万元的价格,将D电子设备全部购回。东方公司已于2004年12月1日发出D电子设备并收到销售价款。东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3)2004年4月20日东方公司确认对A公司销售收入计10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为17%)。相关记录显示:销售给A公司的产品系东方公司生产的半成品,其成本为900万元,东方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经收到货款;A公司对其购进的上述半成品进行加工后又以1287万元的价格(含税,增值税率为17%)销售给东方公司,A公司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已收到货款,东方公司已作存货购进处理。(4)2004年3月10日,东方公司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合同,由该传媒公司负责东方公司新产品半年的广告宣传业务。合同约定的广告费为150万元,东方公司已于2004年3月20日将其一次性支付给了该传媒公司,该广告2004年5月1日见诸于媒体。按税法规定,此笔广告费可全额作税前扣除。东方公司预计该广告将在2年内持续发挥宣传效应,由此将支付的150万元广告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于广告开始见诸于媒体的当月起按2年分月平均摊销。(5)东方公司2004年11月10日为其子公司特制一件商品完工交付子公司,东方公司未向其他企业销售该种商品,该商品的成本为100万元,售价为110万元。东方公司按发票金额确认了收入,并结转了已售商品的成本。(6)2004年10月18日,东方公司与丁企业签订一项电子设备的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200万元。东方公司自11月1日起开始该电子设备的设计工作,至12月31日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40%,发生设计费用50万元;按当时的进度估计,2005年3月30日将全部完工,预计将再发生费用75万元。丁企业按合同已于12月1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用200万元。东方公司收到款项后即确认了收入200万,结转了发生的50万成本。(7)东方公司自2002年起设立专门机构和开发新产品。2002年度和2003年度分别发生研究与开发费用100万元和200万元,均计入“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科目。新产品于2004年1月1日研制成功并于当月正式投产。东方公司预计该新产品可在市场上销售5年,因此将该项研究与开发费用自2004年1月起分5年平均分期摊入管理费用,2004年度共摊销60万元。(8)2005年3月5日,东方公司董事会提议发放现金股利300万元,2004年年报对外报出前,东方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出的议案。对董事会提议发放的现金股利,东方公司在2004年年报中未确认该项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