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
3、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确定资本化额。( )
4、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6、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直线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7、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
8、发生在停止资本化以前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
9、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
10、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11.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计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