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报名手续和报名费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考生应于报名前到各报名点领取报名手册、报名表和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报名信息卡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携带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相片(身份证标准)两张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取得200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地点部分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必须提供《200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中级)成绩通知单》)。
考生报名时应带的证件一律要原件,复印件无效。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0]98号文核对的收费标准,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另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1567号文的规定,代财政部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元。
九、考试成绩的公布
考试成绩报经国家财政部、人事部核准确有效后,各级别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会计考办会同自治区职改办联合下文到各地和考生所在单位(区直考生);中级资格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由各市会计考办打印《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中级)成绩通知单》并报送自治区会计考办核实盖章确认后发给考生。
为了提高考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会计资格考试将继续通过168信息台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生成绩。考生可以到报名点或通过168信息台查询自己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但不能查阅试卷。全国同意查询的电话号码为:16886909.
十、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自治好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
十一、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外省转到我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成绩,必须提供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到自治区会计考办办理备查登记后,方能到所属考区办理报名手续。由我区转到外省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上一年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必须到自治区会计考办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软盘手续。
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向自治区会计考办报送考试报名信息。
十二、各地报送《2004年度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时,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十三、各市会计考办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4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各地在考试报名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报告,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是。
十四、2004年度我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仍按广西会计专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92)会考字第2号文《关于199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执行。
附件: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略)
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