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税法与税制
一、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税法的渊源
税法属于成文法,而不是习惯法。税法的渊源主要就是成文法。
1. 税法的正式渊源
(1)宪法
(2)税收法律
(3)税收法规
(4)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5)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
2. 税法的非正式渊源
(三)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确定国家征税和私人纳税义务的根本原则。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对国家的权力加以限制。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原则: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课税程序合法原则。
二、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一)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一个历史的、财政的范畴。广义的税收制度是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制度又有另一种含义——税制结构: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税收制度的结构体系,即各税类、税种、税制要素等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构成的税制体系。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为主体,其他税种为配合发挥作用的税制体系。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要素,税制构成要素,掌握)
1. 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指税法上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注意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概念。
(2)征税对象
也称作“征税客体”,指对什么课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它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外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了解征税范围、税类、税种、税目、计税依据、计税标准、税基、税源的概念。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反映各税种具体的征税范围。
(3)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量)之间的法定比例,它是计算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体现征税程度。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①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课税。
②累进税率
一般在收益税(所得税)中采用。
理论上,累进税率分为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其中最常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第一,全额累进税率
九级全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税所得额 |
税率(%)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某甲月应税所得额为490元,则应纳税额=490×5%=24.5元
某乙月应税所得额为510元,则应纳税额=510×10%=51元
应税所得额增加了20元
应纳税额增加了26.5元,税后收益甲>乙
在临界点附近容易出现税负增长超过所得增长的不公平现象。为此我国没有采用全额累进税率,而是采用了超额累进税率。
第二,超额累进税率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元至20 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 000元至40 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 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某甲月应税所得额为490元,则应纳税额=490×5%=24.5元
某乙月应税所得额为510元,则应纳税额=500×5%+(510-500)×10%=26元
应税所得额增加了20元
应纳税额增加了1.5元,税后收益甲<乙
避免在临界点附近出现税负增长超过所得增长的不公平现象。
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计算方法比较复杂;累进幅度比较缓和。
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即: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第一级的速算扣除数永远为零。
本级速算扣除数=(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课税对象的最高数额+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某乙月应税所得额为510元,则应纳税额=510×10%-25=26元
本级速算扣除数=(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课税对象的最高数额+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级数 |
应税所得额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l |
1000元以下的部分 |
5 |
0 |
2 |
超过l000~3000元的部分 |
10 |
50 |
3 |
超过3000~5000元的部分 |
15 |
200 |
级距 |
应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5000元以下(含5000元) |
10% |
0 |
2 |
5000元~20000元(含20000元) |
20% |
500 |
3 |
20000元以上 |
30% |
2500 |
应纳税额=10000×20%-500=1500元
③定额税率
也称固定税额,是指对每一单位的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2. 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2)纳税期限:一般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间隔时间。从我国现行各税来看,纳税期限分按年征收、按季征收、按月征收、按天征收和按次征收等。
(3)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分为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①税基式减免。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注意免征额与起征点的异同。
②税额式减免。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
注意税收支出(税式支出)的概念:由于税收优惠而造成的政府税收损失。
(4)违章处理
三、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熟悉)
法律级次分类
类型 |
制定机关 |
具体内容 |
(1)税收法律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 |
(2)税收法规 | 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 |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3)税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实施细则 |
(4)税收地方性法规 |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 |
(5)税收部门规章 |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 |
(6)税收地方规章 | 地方政府 |
税种分类
类别 |
具体税种 |
(1)货物和劳务税类 |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
(2)所得税类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3)资源税类 |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4)特定目的税类 | 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 |
(5)财产和行为税类 |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
(6)关税类 | 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