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销售方式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直接收款 |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赊销和分期收款 |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预收货款 |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 | 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三者中较早者 |
其他视同销售行为 | 货物移送的当天 |
应税劳务 |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进口货物 | 报关进口的当天 |
八、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熟悉,89页)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增值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九、增值税的纳税地点(熟悉,90页)
一般遵循属地主义原则,具体内容大家自己看一下。
十、增值税的减税、免税(熟悉,90页)
(一)起征点
销售货物:月销售额2 000~5 000 元;
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1 500~53 000元;
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150~5200元。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十一、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熟悉,91页)
(一)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依据
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年应税销售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企业类型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1.生产企业 |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
2.商业企业 |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