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利权
(一)专利与专利法概述
专利的概念: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二)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1.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注意:
(1)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3)发明人或设计人包括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两类。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发明人或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2.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所在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金、报酬的权利。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协议约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3.受让人-------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如果双方约定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权归委托方,从其约定。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如果单位或个人之间没有协议,构成委托开发的,申请专利权以及取得的专利权归受托人,但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4.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
(三)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
注意:发明和发现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1)发明是指所创造的产品或提出的生产方法是前所未有的。
(2)发现则是指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2.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发明既包括产品发明也包括方法发明,而实用新型是指具有一定形状的物品发明。
②实用新型同发明相比,对产品创造性要求较低。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同发明、实用新型的区别是:它只涉及美化产品的外表和形状,而不涉及产品的制造和设计技术。
注意:《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
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②科学发现;
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④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①新颖性
②创造性
③实用性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①新颖性
②实用性
③富有美感
④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五)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专利权人的权利
①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有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未经许可,其他任何人不得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
②实施许可权。专利权人有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应签订书面实施许可合同。
③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④标示权。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⑤专利权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
2.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有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应从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专利年费;不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应予终止。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在授予专利权后,应按照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
(六)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1.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l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4、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况:
期限届满终止为正常终止,期限届满以前终止为提前终止。
注意:提前终止是由于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应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八)专利的实施
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或者他人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
专利的实施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专利权人的实施
2.许可他人实施
专利权人通过订立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获得使用费。
3.依照国家需要指定实施
4.强制许可实施
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
①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
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
③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九)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以后,可以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行政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后,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