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七 我国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目前,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我国的金融机构
类型 |
具体机构 |
监管机构 |
|
国家控股的四大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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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商业银行 | ||
城市商业银行 | ||
商业银行 |
农村银行机构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外资商业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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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 | |
政策性银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续表
类型 |
具体机构 |
监管机构 |
|
证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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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 | ||
证券机构 |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 ||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
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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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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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 | ||
信托投资公司 | ||
其他金融机构 |
财务公司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金融租赁公司 | ||
小额贷款公司 |
(一)商业银行
在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是主体,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主导地位。
商业银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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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控股的四大商业银行 |
股份制商业银行 | |
城市商业银行 | |
商业银行 |
农村银行机构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外资商业银行 |
1.国家控股的四大商业银行——主体的主体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从国有专业银行演变而来。
1994年政策性业务划出去;
1999年各银行剥离出不良资产给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2003年起工、中、建开始股份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成功上市;
2009年农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上市。
目前四家银行的国有股份占绝大多数,国家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都采取一级法人的总分行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
2.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早的是交通银行(1987年4月):1987年4月,交通银行重组后正式对外营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股本金来源:国家投资、境内外企业法人投资、社会公众投资。
3.城市商业银行
1995年开始由城市合作银行合并组建而成;目前可跨城市经营、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
4.农村银行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
经济金融条件较好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股改建立农村商业银行;不具备条件的,实行股份合作制,建立农村合作银行;以上条件均不具备的,继续发展农村信用社(合作制)。
(1)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区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资合)
(2)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区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人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资合+人合)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
(3)村镇银行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主要业务为支农支小,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一家银行隶属金融机构。在乡(镇)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在县(市)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资合)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组建的有限责任性质的银行,2006年12月开业。
6.外资商业银行——有益的补充
1979年第一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代表处。
分类: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外国银行驻华代表机构。
(二)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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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 |
政策性银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1.中国进出口银行
1994年4月成立,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994年4月成立,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主要向承担粮棉油收储任务的企业提供贷款,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
(三)证券机构
证券机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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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 |
证券交易所 | |
证券机构 |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 |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1.证券公司
(1)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经由证券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能: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
(3)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证券承销、经纪、自营三种业务;而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类业务,即它只能充当证券交易的中介,不得从事证券的承销和自营买卖业务。
【例13·多选题】下列职能中,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职能的是( )。
A.承销政府债券
B.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C.代理买卖有价证券
D.充当企业财务顾问
E.办理证券资金清算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能。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
2.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的机构。
实行自律性管理,是会员制事业法人。
两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职能:提供证券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监督等。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负责清算。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具体职能是:对证券和资金进行清算、交收和过户,使买入者得到证券,卖出者得到资金。
目前沪、深两市均实行“T+1”的交割方式完成清算交易。
(四)其他金融机构
其他金融机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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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农村信用社 | |
信托投资公司 | |
其他金融机构 |
财务公司 |
金融租赁公司 | |
小额贷款公司 |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特定时期,政府为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专门收购和集中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被剥离资产、尽可能减少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目前,我国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记忆小贴士
四大国有控股银行简称“工农中建”
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华长东信”
2.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是指在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其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例14·单选题】信托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其本质是( )。
A.项目融资
B.吸收存款,融通资金
C.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D.规避风险,发放贷款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信托的本质。信托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3.金融租赁公司
专门承办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1986年我国第一家持有金融营业许可证的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租赁公司。
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经济咨询等。
4.农村信用社
我国农村信用社是以社员互助合作、民主管理和服务社区社员为特点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亦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6.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的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对外投资,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不能跨业务经营。
【例15·单选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 )。
A.8%
B.20%
C.30%
D.5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知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