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
2.3.1.1 设计变更事项与程序
设计变更事项(由工程师提出)
更改工程的数据
增减工程量
改变施工时间和顺序
附加工作
发包人对原工程设计的变更
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无权拒绝变更
引起的价款增减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承包人建议的设计变更
承包人不得对设计进行变更,但可以提出建议,经工程师同意
所发生的费用与收益,双方另行约定
2.3.1.2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方法
承包人在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价款
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变更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方法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例题·单选题】【历年真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是( )。
A.工程量清单漏项所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发包人提出,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B.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发包人提出,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C.工程量清单漏项所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D.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必须变动
【答案】C
2.3.2 费用索赔——注意联系经济师考试教材第五章P102知识理解
2.3.2.1 索赔的概念与分类
概念: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分类
按索赔主体不同
承包商索赔
业主索赔
按索赔的目的不同
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2.3.2.2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因和内容
①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② 因工程拖期提出的索赔◆
③ 因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
④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⑤ 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盈利损失、补偿损失)
⑥ 业主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
⑦ 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
⑧ 因国家政策、法规、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
⑨ 不可抗力◆
⑩ 业主的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某种特殊事件或情况:
A.一方无法控制的;
B.该方在签订合同前无法对之进行合理准备的;
C.发生后,该方无法合理回避或克服的;
D.不能主要归因于另一方的。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不下列各种特殊事件或情况:
A.战争、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恐怖活动、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承包商人员以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其他雇员以外的人员造成的骚动、喧闹、混乱、罢工或停工;
D.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由于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E.自然灾害。
2.3.2.3 承包商的工程拖期索赔
概念:指承包商为了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花费了比原计划更长的时间和更大的开支,而责任不在承包商时提出的索赔
类型(两种情况)
工期的拖延纯属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承包商除了拥有延长工期的权利,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费用补偿
工期拖延属于客观原因,根据情况不同,可能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不一定同时成立
工程拖期索赔的内容(六项内容)
未被摊销的公司管理费
工作场地管理费
人工窝工费
材料费增加及超期贮存费
工期拖延引起的设备维护费与闲置费
拖延期间所负担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费用
【例题·多选题】【历年真题】由于业主提供的图纸有缺陷,导致工程暂停15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的内容包括( )。
A.利润
B.人员窝工费
C.机械窝工费
D.增加的现场管理费
E.延误的工期
【答案】BCDE
【解析】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的延期,承包商有延长工期的权利。
2.3.2.4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分项法
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损失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多采用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