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费管制
1、三大目标:财务目标(合理利润)、效率目标(低投入高产出)和公平目标(用户之间、企业和用户之间,以及考虑到价格竞争行为监管。
2、三种形式: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1)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应该公众征询、开听证会。
(2)通过制定电信资费管理目录,根据不同业务的竞争情况不同,定价方式也不同。
(3)基础业务一般政府定价、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增值业务一般实施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资源管制
1、源于电信资源的稀缺性、有限性。包括码号、频率、互联网域名、卫星轨道等。
2、程序公正、客观(与单个许可证发放类似)。我国由国家统一规划、管理,有偿使用,不得擅自使用、转让、出租或者改变用途。
三、电信服务质量管制
需要作四方面的工作:制定电信服务标准;受理用户申述并处理;发布用户满意度;电信服务质量奖励。
2005年《电信服务规范》36号令,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标准和通信质量标准,是进行管制的依据。
四、安全管制内容:信息内容安全,网络与信息本身的(技术上)安全,电信市场的安全性。
五、技术标准和设备准入管制
1、电信技术管制目标是强调统一性和电信网络的互通性。
2、设备准入强调设备的兼容性。
3、主要通过政府制定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