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۹ʦ۹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二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辅导

2011年造价员考试基础讲义第二讲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1月1日
导读: 2011年造价员考试基础讲义第二讲主要内容为第1章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制度,第1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2)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典型题目:某市医院拟新建住院大楼,该医院于2007年3月20领到施工许可证,根据《建筑法》的规定,该工程正常应在()前开工。
  A2007年4月20日
  B2007年6月20日
  C2007年9月20日
  D2008年3月20日
  答案:B
  (3)中止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4)恢复施工:
  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典型题目:某工程因故于2005年8月中止施工,建设单位按规定报告了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2006年11月该工程拟恢复施工,根据《建筑法》,建设单位应当()。
  A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B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
  C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D请发证机关检查施工场地
  答案:A
  2.从业资格
  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发包方式
  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设单位直接选定施工企业)。
  禁止行为:
  提倡总包,禁止将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典型题目:我国《建筑法》规定的建筑工程发包方式为()。
  A招标发包和邀请发包
  B公开招标和直接招标
  C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D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答案:C

  相关推荐:

  2011年造价员考试基础讲义汇总热点文章

  2011年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师生互动答疑汇总热点文章

  特别推荐:

  2011年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及答案汇总热点文章

责编:zlr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