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1.3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足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整个建设项目的主体部分,因而实施阶段的造价
在整个项目投资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完成建筑物实体的主角就是施工企业,往往一个建设项目是由
若于个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组成的,因此就可能需要若干个施工企业去完成,在一定程度上
就决定了建设项目具有复杂性,以及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
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政(组织机构)手段进行控制。
1)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选择的施工企业。在从事招投标和施工管理几年工作实践中,总结
了一些切身感受。目前建筑企业繁杂,资质、水平良莠不齐,工程挂靠转包现象十分严重,往往是“一流企业投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施工”。这些施工企业一味地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不去顾及社会效益。在投标过程中千方百计地取得人围资格,然后通过低价中标拿到工程。但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种种手段获取变更签证,以此来弥补低价投标的“损失”。不想自己做干脆就转包给“合作伙伴”,自己从中提几个点,坐收渔利。暂且不说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大大提高了工程造价。这种现象确实存在,给人的感觉是防不胜防,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单位和招标管理机构要有决心、信心和高度的责任心,制订和采取有效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去控制
招投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
①重视资格预审工作。在接收投标单位报名表时,要求投标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同时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对相关施工企业的登记备案记录进行仔细核对。进行资格预审时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同时,对那些有怀疑串标、抬标及有类似历史记录的施工企业实行坚决“禁人”。争取在资格预审阶段把那些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素质低劣的施工企业踢出去,一方面是为了建没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来扭转这种不正之风,阻止这种不正之风的恶性循环。
②做细评标、定标工作。前提条件是要保证招标文件的质量,包括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准确性、采用的评标办法的适用性(是否结合本上程特点)等,笔者认为委托一家具有丰富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非常必要的。不过目前许多工程项目标点比较大,技术也比较复杂,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能保证足够有效的评标时间,评标质量和深度不能保障。错评、漏评的现象也发生过,因此,要尽量保证评标工作的时间。另外建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定标之前,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组织其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对候选人进行询标,我们主张合理低价中标。但要通过询标的方式让投标人对所报价的合理性、依据、是否能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详细说明,我们要考虑投标总价但绝不能忽视价以估列一笔风险费打入投标报价中;而对于施工周期一年以上的工程,价格涨落难以预测,虚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双方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应避免以下2种对建设单位不利的情况:①对工期较长的工程,如果要求包死,承包商对物价风险的处理比较慎重,往往选用一个较大的风险系数,而实际发生的价差要小得多,使建设单位遭受损失;②无论承包商还是业主,对物价下跌的预测更为困难,也更缺乏经验,这种情况下,双方要妥善协商。
2)工程招投标的有效控制。主要包括:
①合理编制标底,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限价,超出标底的报价属于废标,在当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过低的标底很容易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局面,给业主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合理确定标底非常重要。
②招标书条款应严谨准确和全面,对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条款,如合同工程造价的条件和方式、三材市场价格的取定方法等,要有详细的约定。必须要明确合同的条件、原则和程序。
③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业主承担了工程量的计算误差和变更风险,投标方只对自己的所报成本、单价负责,这种格局符合责权利对等的一般原则。因此,招标人计算的工程量要尽量准确,工程清单尽可能不要漏项,以避免施工中的不平衡报价。对于措施费用及相关费用尽量咬死不留活口。
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足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整个建设项目的主体部分,因而实施阶段的造价
在整个项目投资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完成建筑物实体的主角就是施工企业,往往一个建设项目是由
若于个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组成的,因此就可能需要若干个施工企业去完成,在一定程度上
就决定了建设项目具有复杂性,以及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
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政(组织机构)手段进行控制。
1)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选择的施工企业。在从事招投标和施工管理几年工作实践中,总结
了一些切身感受。目前建筑企业繁杂,资质、水平良莠不齐,工程挂靠转包现象十分严重,往往是“一流企业投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施工”。这些施工企业一味地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不去顾及社会效益。在投标过程中千方百计地取得人围资格,然后通过低价中标拿到工程。但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种种手段获取变更签证,以此来弥补低价投标的“损失”。不想自己做干脆就转包给“合作伙伴”,自己从中提几个点,坐收渔利。暂且不说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大大提高了工程造价。这种现象确实存在,给人的感觉是防不胜防,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单位和招标管理机构要有决心、信心和高度的责任心,制订和采取有效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去控制
招投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
①重视资格预审工作。在接收投标单位报名表时,要求投标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同时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对相关施工企业的登记备案记录进行仔细核对。进行资格预审时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同时,对那些有怀疑串标、抬标及有类似历史记录的施工企业实行坚决“禁人”。争取在资格预审阶段把那些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素质低劣的施工企业踢出去,一方面是为了建没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来扭转这种不正之风,阻止这种不正之风的恶性循环。
②做细评标、定标工作。前提条件是要保证招标文件的质量,包括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准确性、采用的评标办法的适用性(是否结合本上程特点)等,笔者认为委托一家具有丰富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非常必要的。不过目前许多工程项目标点比较大,技术也比较复杂,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能保证足够有效的评标时间,评标质量和深度不能保障。错评、漏评的现象也发生过,因此,要尽量保证评标工作的时间。另外建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定标之前,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组织其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对候选人进行询标,我们主张合理低价中标。但要通过询标的方式让投标人对所报价的合理性、依据、是否能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详细说明,我们要考虑投标总价但绝不能忽视价以估列一笔风险费打入投标报价中;而对于施工周期一年以上的工程,价格涨落难以预测,虚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双方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应避免以下2种对建设单位不利的情况:①对工期较长的工程,如果要求包死,承包商对物价风险的处理比较慎重,往往选用一个较大的风险系数,而实际发生的价差要小得多,使建设单位遭受损失;②无论承包商还是业主,对物价下跌的预测更为困难,也更缺乏经验,这种情况下,双方要妥善协商。
2)工程招投标的有效控制。主要包括:
①合理编制标底,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限价,超出标底的报价属于废标,在当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过低的标底很容易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局面,给业主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合理确定标底非常重要。
②招标书条款应严谨准确和全面,对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条款,如合同工程造价的条件和方式、三材市场价格的取定方法等,要有详细的约定。必须要明确合同的条件、原则和程序。
③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业主承担了工程量的计算误差和变更风险,投标方只对自己的所报成本、单价负责,这种格局符合责权利对等的一般原则。因此,招标人计算的工程量要尽量准确,工程清单尽可能不要漏项,以避免施工中的不平衡报价。对于措施费用及相关费用尽量咬死不留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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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