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共包括3类9项指数。第一类,样本指数类(即成份股指数):上证指数;第二类,综合指数类:上证综合指数、上证 A 股指数、上证 B 股指数;第三类,分类指数类:上证工业类指数、上证商业类指数、上证房地产业类指数、上证公用事业类指数、上证综合企业类指数。
上证指数系列均以”点”为单位。
上证30指数以1996年1月至3月的平均流通市值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自1996年7月1日起正式发布。
上证综合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0点,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
上证A股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A股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0点,自1992年2月21日起正式发布。
上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1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B股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0点,自1992年2月21日起正式发布。
分类指数类指数以1993年4月30日为基日,以该日相应行业类别所有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期指数统一定为1358.78(该日上证综合指数收盘值),自1993年6月1日起正式发布。
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称为指数股。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条件是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证30指数的样本股是在所有A股股票中抽取最具市场代表性的30种样本股票,用于计算上证30指数。而综合指数类的指数股是全部股票(A股和B股)。全部股票(A股和B股)用于计算上证综合指数,其中A股用于计算上证A股指数,其中B股用于计算上证B股指数。分类指数类是相应行业类别的全部股票(A股和B股),用于计算分类指数。
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的基本公式计算,即以指数股报告期的股本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其中上证30指数的权数是股本数取样本股的流通股数,总市值取流通市值;综合指数类和分类指数类样本股取指数股的发行股数,总市值取市值总值。
指数的实时计算。即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市价(元成交者取昨日收市价)计算开市指数,以后每有一笔新的成交,就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每15秒向外发布一次,通过卫星通讯网络向国内外实时发布。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共包括3类13项指数。第一类综合指数类:深证综合指数、深证 A 股指数、深证 B 股指数;第二类成份股指数类:深证成份指数、成份A股指数(包括工业分类指数、商业分类指数、金融分类指数、地产分类指数、公用事业指数、综合企业指数)、成份 B 股指数;第三类深证基金指数。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深证成份指数。
与上海类似,深圳各指数的基日与基日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1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
成份指数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1995年1月2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深证基金指数以1996年3月15日为基日,1996年3月18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称为指数股。综合指数类的指数股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深证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深证B股指数。成份股指数类的指数股(即成份股)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40家成份股。成份股中所有A股和B股全部用于计算深证成份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成份B股指数。成份股按其行业归类,其A股用于计算行业分类指数。
成份股选取原则是:①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②有一定的上市规模;③交易活跃。根据以上标准定出初步名单后,再结合下列各项因素评选出40家上市公司(同时包括A股和B股)作为成份股,计算深证成份指数。
综合指数类和成份股指数类均采用派许加权价格指数的基本公式计算,即以指数股的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采用连锁公式加权计算;两类指数的权数:综合指数类是指股份数为全部上市公司的总股份数,成份股指数类是指股份数为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数;指数股中的B股用外汇平均汇率将港币换算为人民币,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成份B股指数仍采用港币计算。
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市价(元成交者取昨日收市价)计算开市指数,然后用连锁方法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指数通过卫星通讯网络实时向国内外发布。
7.何为基金
投资基金是一种证券投资的信托行为,是指分散的投资者通过购买受益凭证方式将资金交专业性投资机构进行管理,投资机构将资金分散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商品,所取得的收益按投资者出资份额进行分配。
投资基金具有分散风险,专家管理,帮助工薪阶层间接投资证券,节省大量人力、时间等特点。正是由于投资基金具有上述优点,使投资基金在世界各发达国家被普遍推广和运用。
投资基金根据其组织形式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前者按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注册设立基金,后者按信托成立基金。我国目前的公司型基金很少,大部分均为契约型基金。
同时投资基金按能否赎回可分为封闭型基金和开放型基金。封闭型基金一旦设立,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不能向基金组织赎囚,但可上市交易,我国目前大多是这类基金;开放型基金,投资者可按其净资产值向基金组织随时赎回或追加投资,但不可上市交易。